(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4月24日,本网获悉:因卢思位律师代理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广西律师陈家鸿案,成都市律协惩诫监督委员会指其有违规,对卢思位律师下达了行业处分决定书,给予其行业训诫的纪律处分。
卢思位律师陈家鸿的辩护人,2019年12月6日,卢思位律师作为辩护人与陈家鸿的父亲去了玉林市看守所,陈父给陈家鸿存了五百元钱,辩护人在陈家鸿羁押七个多月后终于会见到了陈家鸿。
陈家鸿当时再次确认了对辩护人卢思位律师的委托,并表示做好了心理准备,他希望能保住自己的律师证,并表示出来后还要为中国的法治和自由做贡献。
但是,在2020年3月中旬收到卢思位律师法院邮寄给他的解聘通知书,该决定书是复印件,陈家鸿是否受到逼迫而解除辩护人不得而知。
近年来,官方多次通过逼迫当事人解除辩护律师的方式将人权律师阻挡在法庭之外,使辩护权形同虚设,而对卢思位律师给予行业训诫的纪律处分就是恐吓人权律师不要代理这一类案件。
2017年,卢思位律师就发起公民联署,呼吁全国人大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就“709”系列案件是否存在强迫服药等酷刑进行独立调查,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律师和公民代表,并向公开调查结论。厦门聚会案发生后,卢思位律师受到传唤及威胁,并被禁止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