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说,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公告4月4日10时起,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人民默哀三分钟……
同时也想起上个月人民日报说武汉必胜,湖北必胜,全中国必胜……
王某安所言:国家哀悼日我是赞成的,下半旗也体现了对普通死者的尊重,但是,还需要对武汉早期瞒报的官员进行追责,还需要对下命令训诫李文亮的官员问责,还需允许方方的封城日记出版发行,还需要对过去两个多月期间那么多炸号的博主恢复他们的表达权,如此,才是对死者们最大的尊重和哀悼!
说到表达权,我也有几天被限制登录微信和公众号,甚至也被地方要求删帖关于疫情和高福以及疫苗!最重要的是,我们都是疫情命运共同体,影响了生活及工作,甚至还耽误了孩子康复治疗等等。
只看到国务院要求默哀疫情已逝者,但忽略了一件事,疫苗致害儿童同样为国家和社会大多数人的健康,进行所谓的预防传染病的发生而接种疫苗致害,牺牲了整个人生和健康,甚至生命,才只有诸如非典与新型肺炎疫情的发生,否则会有更多的不可知的疫情发生!可就因疫苗致残不具有传染性,故不被疾控卫生部门重视,或一味推卸责任,对于疫苗致害的儿童的困苦听之任之。
没有看到这个制度为疫苗致残致死的孩子们一个光荣勋章称号,或是说为活着的父母一个抚恤的慰籍,甚至说为已逝者一个默哀,甚至没有为疫苗致残的孩子一个前期医疗救治的保障。
有人会说,哀悼是最廉价的!补偿受害损失才是解决最实际的问题。
但是能被哀悼,就是被大众知道,所以我也知道不可能被哀悼。在一个儿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地方,不知道是孩子的活该,还是地方疾控中心炫耀无事故业绩的资本?
倒是看到2019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接种疫苗致害的统统不负责,摘抄如下:
第六章 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第五十二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下列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意思不负责)
(一)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一般反应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主要有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全身症状。一般反应的发生率相对较高,但病情轻微,恢复较快(多在1~2天),一般不需要临床处置)
(二)因疫苗质量问题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接种有质量问题的疫苗致害不负责)
(三)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接种医生的违规失误致害不负责,相反受害家庭要替接种医生的错误买单)
(四)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五)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
(六)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不难理解为什么全国各地接种疫苗致害的孩子统统被地方疾控中心口径一致的说是偶合症,当然是因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无耻疫苗管理法撑腰!
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导致原有疾病复发或病情加重,进而推卸责任的无耻之说,真真是脸都不要了,也不顾第二大经济国的面子了。
如果孩子潜伏某种病得了偶合反应,那也是接种疫苗诱发的疾病,不打就没事,也更能说明疾控中心体检不到位的失职行为。
这是“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呢?
无论孩子接种疫苗何种原因致害,无论疾控中心“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都不是推卸责任的无耻理由,何况救济孩子本
就是政府的兜底责任!
须知接种医生有医生资格证,是具有一定的高度注意风险,进而应该主动告知家长接种后发生哪些风险,遇到风险后又如何得到治疗及补偿保障。
可事实是接种医生不但没有给孩子进行全身体检进而决定是否适合接种疫苗,也从来没有给受种者提供疫苗说明书,家长也更无从知道说明书上的禁忌等。也没有像医院手术那样每人出具一份风险告知书,倒是把同一天接种的所有孩子在同一张纸上集体签字,接种致害了就拿这个集体签字意指愿者上钩接种说事推卸责任。
我们疫苗受害家庭为什么要自己承担恶果,为什么要替接种医生的错误买单??!!
孩子疫苗致残后,疾控中心拿不出孩子潜伏某种病的依据,但我有机构鉴定出我孩子没有潜伏某种病的依据,并且还鉴定出了我孩子结论为“不排除与疫苗有关”。这结论是不是要比疾控中心的偶合症更权威更站得住脚呢?!可他们不认可这样的鉴定!这就好比,某人去饭店吃饭被中毒,饭店老板却私自调查说是偶合反应,就因他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等,故而不认可110和120的调查与诊断结论是一样一样的道理。
疾控中心愚弄疫苗受害家庭也就罢了,关键个别疫苗家长也嘲笑没有得到承认是疫苗有关的家长。嘲笑别人被偶合症,幸灾乐祸的幸运自家孩子被承认疫苗有关,而得到了政府补偿。嘲笑偶合症拿到救助了不知足去说政府不是。嘲笑偶合症到最后也得到被承认是疫苗导致的结论。怎么听潜意识就是偶合症不应该拿救助,不应该得到承认。说的好像这个救助是拿了他家钱一样!
接种糖丸本是预防小儿麻痹症却得了小儿麻痹症,能被容易承认是疫苗导致,是因为孩子生病时,大便里检测出病毒。而接种非糖丸的受害儿童,大便里检测出没有病毒,就被排除被否认是疫苗导致,这是不公平也不公正的!并且非小儿麻痹症受害儿童身体受害更严重,我家接种百白破疫苗在医院抢救了近2个月,捡回一条命,却全身瘫痪不能走路,手不能握拿东西。
还是那句话,接种口食糖丸能被容易承认是前辈的努力才有了后来的糖丸受害者搭了顺风车。没有平白无故的一帆风顺,只是有人负重前行。
但这个不要成为嘲笑偶合症的理由,这样和疾控中心一样可耻。
你不去改变制度,却要去嘲笑没有得利的同是弱者之人,甚至嘲笑改变制度的人,实在是人性的扭曲。
要维权,就论维权经验,扯其他,证明不想抱团解决问题,或你认为解决了就不需要人提起你或政府的不好,那你留群里还有什么意义?
或是说糖丸在庆幸是糖丸致残,才容易承认是疫苗导致,而不是无关的偶合症。你咋不说说你孩子要是没有被疫苗致残多好,不是么?却在这感恩政府,默哀疫情。不知道是疫苗受害儿童才避免了更多的疫情发生吗?不去质疑和改变制度让偶合症和糖丸一样得到补偿保障!反而说偶合症得到救助了不知足还说政府不好。要知道政府救助是兜底责任,何况政府给的那点救助根本就是杯水车薪,并且孩子本身就是疫苗致残!敢于发声说政府的不足,不但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也是为了让后面的受害者避免走弯路!而只顾自己者是有多自私自利!
遇到满屏都是愚昧爱国爱政府的人,我都替自己丢脸。
我很厌恶自己生活在这个圈子里面,如果不是孩子疫苗致残,我一刻也不愿意与愚昧爱国者为伍!
简直是吃人血馒头的狂人!吃完了继续歌颂疫苗歌颂政府,还替政府做了维稳疫苗家长的活,政府简直是皆大欢喜!这样的人其实是中国的一个缩影。
不要动不动就说地方又警告你了云云,不要拿你地方来警告其他疫苗家长,我为孩子维权坐牢10个月无罪出狱,你豪橫啥呀!就因拿了一点补偿,地方一个警告就把你吓尿了,就开始给其他家长做维稳工作了。回家自认倒霉吧,别给政府添乱了。
这些话也同样适用于除了疫苗家长以外的其他愚昧无知爱国者。
言归正传吧,光致哀解决不了问题,光武汉必胜湖北必胜全中国必胜也解决不了问题,应拿出实际行动来具体落实到实处。
疫苗受害家长呼吁:建议疫苗致死儿童享有与疫情死者人性的默哀,给予父母抚恤慰籍,授予致害儿童光荣勋章称号,补偿疫苗致残儿童及疫情损失,如此才能彰显对疫情死者的最大尊重和哀悼。
“疫苗宝宝之家”发起人何方美(侠女十三妹)1323380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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