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4月24日,本网获悉:2020年4月22日下午两点半,重庆市丰都冤民唐云淑在维权人士危文元、冉崇碧的陪同下,再次到丰都县人民法院档案室,以当事人身份查阅复制涉及自己的案号(2019)渝023年刑初177号刑事案卷,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秦大江说要向法院的领导汇报,然后称分管领导说了,不同意调阅复制此案卷材料。
据唐云淑说,她是因为求助控告杀害其父母、丈夫,及摧毁房屋财产三栋的等黑恶势力腐败团伙,而被人从北京绑架回丰都县后黑关毒打,然而再被丰都县检察院与法院(王春燕审判长、刘州法官等人)以“寻衅滋事罪”枉判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由于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拒不依法履行职务,而法院领导也以权压法,唐云淑就多次打110报警,及打法院监察室023-70720989的电话求助投诉,要求监督法院档案室依法办理此事,直到至当日下午16点06分,丰都县公安局民警出了警,把唐云淑带到城西派出所,唐云淑报警要求派出所督促丰都县人民法院将案卷材料给唐云淑,但是民警告知唐云淑,派出所无权督促丰都县人民法院将案卷材料给唐云淑,如需复印案卷材料按相关程序办理。派出所民警还比较依法,按规定向报警人唐云淑出具了报警回执。
唐云淑说,根据刑事案件卷宗复印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形成的各种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文书材料外,其他一般都应当予以公开。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查阅执行卷宗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查阅、抄录、复制执行卷宗案卷中的有关材料。其中第十七条还对违反规定而追究相应责任的规定,我被“寻衅滋事”案件,显然不涉及国家机密,法院拒不给予复制究竟怕什么?
本网认为,公开、透明、依法才是遏制冤假错案的基本要素,连唐云淑这样的平民百姓在主张权利时,都能够拿出法律依据,而人民法院却完全以暗箱操作来无视法律规定,
不仅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摧毁司法公信的行为。
唐云淑电话:1568363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