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6月26日,本网获悉:今天,越南归侨何观娇的家人再次向公安部长赵克志写信,请求赵部长责令福州市公安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立即释放被囚精神病院超5个月的何观娇,停止迫害,还其人身自由。
福建归侨何观娇被绑架囚禁精神病院已经超过5个月了,其家人从犯罪实施地福州神康医院得到证实,将何观娇绑入精神病院折磨的,正是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为营救何观娇脱离精神病院的迫害,于2020年4月14日给公安部长赵克志写信,请求责令福州市公安局放人。
到6月初,何观娇的妹妹收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作出的榕公(晋)不受【2020】074号不受理信访告知书,称其姐姐何观娇反映的劳动者的权益和住房权利不属于其管辖,应当向有关部门反映,故作出该不受理通知书。事实上,何观娇的家人向公安部长赵克志反映的是,福州市公安机关践踏国家宪法法律,将无精神病史的何观娇囚禁精神病院的行为,而被反映的犯罪嫌疑单位晋安区分局,却胡言乱语扯到何观娇的诉求上,以此试图推卸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法律责任。
中国是一个早已经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的国家,但本网观察发现,国家暴力机关将信访人囚禁精神病院迫害的事件,却依旧时有发生,这其中算福州较为严重,不仅本案提及的神康医院常囚禁访民,而且受害者家人向公安部长反映似乎都没有效果。
——关于姐姐被囚禁精神病院的二次求救信
尊敬的赵克志部长:您好!
我是何水姑,1973年2月28日生,身份证号3501111973022805X,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佳小区,联系电话14759111644。这是就我姐姐何观娇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新店派出所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第二次给您写信。
我和家人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越南归侨。我今年已经54岁的姐姐何观娇,是个无精神病史的正常人,却因为劳动者的权益和住房权利上访维权,已经两次被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期间还被强制性吃药。这一次从大年三十在福州市火车站遭绑架后,一直被非法拘禁在属于精神病院的福州市神康医院,目前已超过5个月了!
今年的4月14日,我曾向您如实反映姐姐何观娇被公安派出所非法拘禁在福州神康医院的情况,这期间我们家人也一直期待着当地派出所能够遵从国家公安部的指令解救姐姐何观娇回家
,但直到6月初,我收到的确是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作出的榕公(晋)不受【2020】074号不受理信访告知书,称我姐姐何观娇反映的劳动者的权益和住房权利不属于其管辖,应当向有关部门反映,故作出该不受理通知书。但我们家人依然相信收到此信件之后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会放人,但半个多月过去了,没有姐姐的任何音讯
根据我姐姐在没有失去人身自由前的关照,我们向领导人写信后,一定会有逐级的转办和交办,我估计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作出的信访答复,是您收到我的求救信后作了批示的结果。我向您反映的是姐姐被非法拘禁于精神病院的问题,而非姐姐本人反映的劳动者权益和住房权利的问题,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不放人,却答非所问地以“姐姐的劳动权益和住房权利不属于其管辖”为由,作出所谓的不受理信访答复。
在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作出的榕公(晋)不受【2020】074号不受理信访告知书,还称我姐姐的问题应由她本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既然我姐姐有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而公安机关也不放人,我姐姐怎么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呢?那么我能不能理解为当地派出所由谋害姐姐何观娇的目的呢?我知道国家爱戴人民早已经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 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是最大的福音,可是现在,我们家里人和海外的家人都非常担心何观娇的健康状况。
尊敬的赵部长,迫不得已啊,我只能再次向您递呈求救信,恳请您帮助我们这样千千万万普通的老百姓,求您责令福州市公安放我姐姐回家。姐姐冤枉啊
谢谢您!
此致,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