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新时代法官胡裁乱判,人权捍卫者肖青山建议法院清除司法败类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78日,本网获悉:今天,江西人权捍卫者肖青山就新干县法院行政庭法官肖东宇胡裁乱判行为,向该法院院长谌学珺邮寄了建议函,希望该法院将新时代的司法败类肖东宇清除出法院。

今年已经54岁的肖青山先生是江西省吉安市人,早年在广东省广州市打工谋生,因工伤事故致残后自学法律,在广州成立法律服务所,专门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维权,又因受到当地公安的打压,被迫到北京上访。期间,成立肖青山维权团队,辗转全国各地为弱势群体维权,是国内知名的人权捍卫者。

因年龄问题,加之身体残疾,近年肖青山开始家庭生活。2019220日,肖青山就其独生子女,还在2003年被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政府罚款,该镇政府至今未退还罚款一事,向该镇政府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2003年对自己罚款的法律依据,该笔罚款的去向,拒不退还的法律依据等。

因富田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既不依申请公开,也不作出任何答复,肖青山将其告上具有管辖权的新干县法院,请求判决确认被告富田镇政府不作为行为违法。2019719日,该案在新干县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富田镇政府称,肖青山申请公开的信息由计划生育委员会制作和保存,肖青山的申请项目太多,只能延期给予答复,并已在2019712日向肖青山作出了答复。但,被告不能当庭出示2019712日向肖青山作出答复的证据。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无论肖青山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由富田镇政府收集、制作,以一定形式保存,富田镇政府都有受理肖青山申请的法定职责,假如富田镇政府未收集和制作肖青山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具体收集、制作的机关,假如肖青山申请公开事项太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告知肖青山分开申请,但在长达5个月内不作为,显然已经违法。

然而,作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的肖东宇,在开庭审理并明知被告富田镇政府违法的情况下,居然以“肖青山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具有利益诉的、不具有利益保护必要性”为由,裁定驳回肖青山的起诉。

另外,在肖青山起诉自然资源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肖东宇发出了开庭传票,整个合议庭成员居然在开庭时不到庭,也没有提前通知肖青山延期或者取消,就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更荒谬的是,作出驳回起诉裁定半年多了,居然拒不退还肖青山预缴的诉讼费。

对新时代司法,习近平提出了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并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既然总书记表态要清除司法界的害群之马,那么就应当积极配合总书记的新时代,不让总书记的承诺跳票,人权捍卫者肖青山遂向江西省新干县法院院长发出建议函。新干县法院会让总书记的要求跳票吗?拭目以待!


肖青山电话:1777961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