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6日,本网获悉:今天,江西人权捍卫者肖青山(肖高升)为寻求公益诉讼突破,进一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将长期浪费资源的吉安市中级法院院长黄建文,告上了由其领导的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今年已经54岁的肖青山先生是江西省吉安市人,早年在广东省广州市打工谋生,因工伤事故致残后自学法律,在广州成立法律服务所,专门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维权,又因受到当地公安的打压,被迫到北京上访。期间,成立肖青山维权团队,辗转全国各地为弱势群体维权,是国内知名的人权捍卫者。
因年龄问题,加之身体残疾,近年肖青山开始将精力倾向于照顾家庭生活。因为在几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基层法院均出现法官枉法裁判行为,肖青山先生就到吉安市中级法院的信访口反映,希望通过信访和走访反映,启动上级法院的监督程序,从而纠正错误。
然而,令肖青山意想不到的是,建设的数百平米宽敞的信访接待处,经常性空空荡荡,专门设置的领导接待室,更是从未见过有领导出现。更让肖青山心痛的是,吉安市中级法院信访接待处虽然只有一个人值班,但空调却在数百平米的大厅“忠诚”地服务着,这种严重浪费资源的行为,在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绝大多数平民百姓月收入还不足千元的地区依旧如此任性。
是吉安市的法院系统相对清正廉洁,司法能够独立公正而没有信访人?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据肖青山的公益诉讼起诉状中,不难看出中级法院数百平米的信访接待大厅,之所以长期处于空空荡荡状态,原来是外面的保安阻挡造成了这“太平盛世”的假象。
在当下中国大陆,公益诉讼只限于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刚刚增加的英烈权益保护等5种情形,就这5种情形除新时代刚刚增加的英烈权益保护外,其他4种的公益诉讼因为风险太大,几乎没有公民来提起,等同于形同虚设!
现在,肖青山先生提起的公益诉讼,是要突破公益诉讼的第三种公共财产保护情形,而且针对的是司法机关,难度显而易见!对此,肖青山认为,中国的司法本身就不独立,等于就是借司法之名的行政机构,根据他们一直说的国情,应当具有可诉性。
估计明天吉安市吉州区法院就会收到肖青山先生提起的公益诉讼起诉材料,该院会对它上司的浪费资源行为进行审判吗?值得社会各界的关注。
肖青山电话:1777961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