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8月27日,本文获悉:上海维权人士、强拆受害者丁菊英被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获刑2年。
2020年8月21日传来了新的消息,为丁菊英作辩护的律师告知丁家属,丁菊英(2020)沪0115刑初746号案,被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遭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没有公开开庭审理。丁菊英不服判决,准备依法上诉。
丁菊英:1948年9月26日出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原浦东新区唐镇大丰村倪家宅44号村民,现浦东新区川沙镇华夏东路2110弄37号101室居民,维权反腐公民,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2年,曾因其全家在村中住房遭当局强拆,宅基地(面积1278平方米)及4亩承包地亦被政府以“征地”为名掠夺,而过低的拆迁补偿金使其根本买不起高价安置房,随被迫到北京申诉,故而屡遭地方当局无情打压;曾被上海市警方24次送进看守所和拘留所,被关黑监狱更是无以计数;
2008年12月28日,曾因进京投诉而被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由刑拘,期满后又被转关押黑监狱数日;
2012年9月13日,曾因到浦东新区塘镇信访办协商解决征地拆迁问题,而被当地警方从川沙镇华夏东路的住地以不知名罪由带走,处行政拘留10天;
2016年9月1日,曾因与其他维权人士共同呼吁当局释放所有在押政治犯及为争取中国民主自由发声呼吁,而被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19年3月5日,中共两会召开前期,因被当局视为维稳对象及“不安定分子”,随再次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不知名罪由刑事拘留;
2019年7月11日,被浦东新区张江地区检察院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转正式批捕,后遭起诉。
2020年8月21日传来了新的消息,为丁菊英作辩护的律师告知丁家属,丁菊英(2020)沪0115刑初746号案,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没有公开开庭审理。丁菊英不服判决,准备依法上诉。刑期至2021年3月5日。
目前丁菊英被羁押于浦东新区看守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益路351号,邮政编码: 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