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

补偿款不足安置房费用,山东宁阳周新夫妇申请信息公开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812日,本网获悉:强拆受害人周新夫妇系山东省宁阳县文庙街道小吴村村民。2020812日,周新夫妇通过邮寄向宁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公开“实物安置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本村安置、补偿290.1443万元的依据和标准及其明细表(每户)”。

202084日,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政府作出了(2020)第09号政府信息告知书,并提供了《关于兴隆路以北、建设路以西被征收地块征地补偿款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强调安置、补偿的290.1443万元远远不够实物安置费用。周新夫妇感到疑惑不解。征地拆迁不得降低被征收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水平。也就是说,宁阳县政府通过村委会的《情况说明》明明知道安置、补偿的290.1443万元远远不够实物安置费用,但宁阳县知错不改,蓄意侵害村民利益。

周新夫妇要求宁阳县公开安置、补偿款的依据和标准及其明细表等政府信息,有利于促使政府依法行政,杜绝暗箱操作,一切在阳光下进行,铲除征地补偿中的腐败现象。

周新夫妇的房屋于2017515日遭遇强拆,但问题至今未解决。宁阳县政府认为,房屋强拆系村委会所为,与县政府无关。周新夫妇认为,即使村委会承认强拆周新夫妇房屋,但仍然不能免除宁阳县政府的法律责任。因为,村委会强拆周新的房屋,其目的是帮助宁阳县政府完成征地任务。故宁阳县政府是强拆的受益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周新夫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于2018818日向泰安市政府举报。泰安市政府对周新夫妇的举报置之不理。周新夫妇并不灰心,继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