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3日星期日

许艳:一审判决书中,余文生律师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证据定罪的11句话


从言论自由权来说,这些话属于言论自由;抛开言论自由,他的话又错在哪里了?要余文生遭到判4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余文生关押期间遭到酷刑,现在右手都残疾不能写字了,还继续关押不让回家治疗。谢谢大家关注!

以下摘自一审判决书内容:

1、当局对法轮功十七年来的打压是完全错误的,是政治迫害,现在公检法的行为是犯罪。 

2、公检法部门在法轮功问题上互相推诿,是一件好事,毕竟有些人在觉醒。

3、法轮功群体是一个非常善良的群体,对社会只有益处,没有害处。 

4、控告他们反人类,实际上打响了709的反击战,真正的反击战等于是我开始的,我是第一人。 

5、所面临的就是当局毫无法律秩序、反人类的打压。 

6、中国的法治没有进步,而且越来越倒退。

7、当局是法治的破坏者。

8、我关死囚牢里61天,用的都是死囚用过的东西,只要进了死囚牢,任何人都屈服。

9、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像新的国安法、网络安全法,它们都属于恶法,是进一步打压人权律师。 

10、此次检查是对上述两律所的针对性打压,中国的人权状况继续恶化、法治继续恶化。

11、“律师证被注销只能证明这个政权是个流氓政权,我不会就此沉寂”“中国的政党没有经过法律登记,在法律上没有地位,所有政党都属于非法组织”。 

许艳  202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