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星期四

郑州中原区政府未履行判决,宋会春催促法院强制执行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93日,本网获悉:202093日,郑州宋会春到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简称郑铁中院)向执行庭梁波法官申请阅卷,以便查阅对中原区人民政府进行强制执行的情况。

宋会春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行赔终41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郑州市中原区政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宋会春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于二00年八月六日向郑铁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2086日立案,810日向中原区政府送达(2020)7145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中原区政府立即赔偿宋会春的房屋损失和租房损失的款项,并支付本案执行费53657元。

中原区政府收到上述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通知规定的义务。宋会春认为,郑铁中院未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中原区政府一拖再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宋会春查阅了执行案卷后,建议郑铁中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即“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对中原区政府及其责任人采取上述强制措施。

早在2013年,中原区政府与宋会春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进行产权调换。由于中原区政府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仅凭会议纪要擅自建设安置房,断断续续,以至于近七年未能建成。宋会春于2018年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历了二年的诉讼,法院判决解除中原区政府与宋会春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随后又判决中原区政府赔偿宋会春的损失,但中原区政府至今未执行,是藐视法院判决和践踏法律的体现,自丧公信力。中原区政府竟然连法院的判决也不履行,如何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