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10月20日,本网获悉:中国特色司法制度是指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但这个制度形成的现状是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关系,平常小案看利益输送,即普遍性的枉法裁判,及不立不裁、拖延审判等等,而不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依法治国”论述中所希望的、即每个当事人都能在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孽已形成、且根深蒂固的上述中国特色司法的体制性弊病,假如司法腐败的受害人根据法官法,去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鉴定的人大行使举报控告权,那么结局基本上就是石沉大海,或是被告知不予受理,全国知名维权人士肖青山发明了“肖氏诉讼”,即对拒不依法的法官及法院党委负责人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拒不依法的审案法官及法院领导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今天肖青山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是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值夏镇塘坡村人罗会兰,是因为一桩合同纠纷案的原告,被告是审理合同纠纷案的杭州市拱墅区法院民事庭的法官方素平,及拱墅区法院党组书记王美芳,案由是两被告拖延审判,充当违法分子保护伞,该法院将一起法律规定三个月内应当审结的简易程序案件,审了一年多没有结果。
此前,肖青山还用自己针对特色司法制度而创立的肖氏诉讼法,给予江苏省南京市的虚假合同受害者尹自花提供过同样的法律援助,虽然南京法院尚未受理该诉讼,但起到了对拒不依法审案法官的监督作用。
其实,“肖氏诉讼法”是在司法不独立的中国特色司法制度下的无奈之举,说白了就是开怼当下落后的非驴非马的特色司法制度,成效有待继续观察。
《起诉状》
原告:罗会兰,女,汉族,40岁,身份证号码362421198001237741,住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值夏镇塘坡村。
被告:王美芳,系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党委书记,院长电话0571-88278365.
被告:方素平,系(2019)浙0105民初11222号案主审法官,党员电话0571-88259963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
案由:充当违法分子的保护伞。
诉讼请求 :
一,确认被告王美芳,方素平是杭州微盘公司的保护伞。
二,判令被告王美方、方素平履行就职宣誓誓言。
三,判令被告王美芳,方素平尽快回到习主席领导的中国人民阵营中来 。
事实和理由:
2019年6月 20日,原告被杭州微盘公司骗了 96596元人民币。2019年11月25日,原告向拱墅区法院起诉,法院安排被告方素平为主审法官,并认定本案适用于简易程序,即三个月结案。在(2019)浙0105民初11222号案开庭庭审过程中,法官方素平多次数落原告的不是,完全偏向被告骗子杭州微盘公司,并且收了原告全部的证据原件不出具收据。(2019)浙0105民初11222号合同诈骗一案,拱墅区法院立案一年了,适用于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但2020年3月30日开庭审理后至今无果。
综合上述事实,充分证明被告王美芳、方素平已经背叛中国人民,站在习主席领导的中国人民的对立面,充当违法分子的保护伞。为此,依法起诉。
此致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罗会兰
2020年10月20日
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单位:肖高升(肖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