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话告诉你,国安办的案子我们管不了,监督不了。我从来没听说过国安办案我们能监督的”,湖南省检察院控申窗口负责人说。
“是吗?刑事诉讼法十八条十九条怎么说的?有没有说要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没有说你们对违法办案的可以立案侦查?”我严厉地质问他。
“刑事诉讼法说的是国安机关,我可没看到哪个字是国安”
他开始玩文字游戏。
“有办案权限的办案机关都适用于刑事诉讼法!不然这法律是干嘛的,难不成国安是游离在法外?”,我反问他。
“那我不知道,但是事实就是,如果我在系统里提出质疑,公安会把我列入黑名单,上报中央政法委,我们都会被处分。”,他开始装可怜。
“哦?是吗?不是说司法独立吗?人民赋予你监督权,你们原来是这样用?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你叫我什么都可以。”
“麻烦告知我你的姓名,你是国家公务人员,既然你说你们不能处理,请给我一个书面拒绝受理函。“
“你叫我什么都可以,随便怎么叫我都行,书面函我不能给你”
“那不好意思,我要录像。” 我准备去入口处拿被扣押的手机。
“我们不接受录音录像。”
“ 那如何证明你拒绝受理呢?”
“没有证明,就这样。”
以上,是2020年10月16日,长沙公益仨家属到湖南省检察院控申窗口控告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