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

因言获罪遭陕西咸阳秦都区法院判刑3年的云南昆明籍网民陈鹰军案情的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113日,本网获悉因言获罪遭陕西咸阳秦都区法院判刑3年的云南昆明籍网民陈鹰军案情,现通报如下:

陈鹰军:1960年代出生,云南省昆明市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租住居民,1977年恢复高考首届理科毕业生,法律知识普及者和应用者,自称中共掘墓人,网络活跃公民,民主理念追求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近些年,因中共当局出台了多项管控信息传播的法律法规,尤其是2017108日起施行了中国《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遂显示出中共政府及其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对国民思想言论管控已达到了空前的地步;然而,尽管当局努力设置防火墙,围堵国民利用网络获取境外信息,以维护其一党独大的稳定性,但是仍有人冒险不断尝试设计翻墙软件,并提给国人到境外网站浏览时使用;在此背景下,其因活跃于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尤其是微信群)之间,随将诸多国内鲜为人知的海外信息转发到微信群,以期让更多线了解真实的世界及世界眼里的中国、中共及其领导人(主指习近平);

20182019年,因陈鹰军利用翻墙软件频繁将一雷姓网友发来的涉及中共政府敏感话题的信息(含文图、影视信息等),转发到与自己相关的多个微信群,遂被网监人员发现,进而引起中共当局的强烈不满和恐惧;

2019429日,陈鹰军及多名网络活跃网民(共计13人)同天悉数被当地警方以因在QQ群传播涉及政治的“虚假信息”为罪由抓捕,其亦被云南省昆明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201965日,又被移交至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警方,且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被指控:因其“发泄情绪”,通过QQ群在网络上“起哄闹事”,散布虚假信息,“攻击政府、党和国家领导人”,破坏社会秩序,所以违法被捕;

20209月,其一行13人“涉境外政治信息”案在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开始庭审,终被一审以“寻衅滋事罪” 判处1年半到3年不等刑期; 

陈鹰军因开庭前拒绝公派律师为其辩护,表示要自己辩护,同时在庭审时只“高呼口号”,不做辩护,故而在13人当中判刑最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2428日。

目前被羁押于咸阳市秦都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