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11月25日,本网获悉:因在法庭对审判长提建议,重庆维权人士冉崇碧被以“其他妨害司法审判行为”拘留5天。前天获得自由后,冉崇碧指法院的司法拘留完全是针对旁听人员的打击报复,而且还在沙坪坝区法院遭到了酷刑。
2020年11月17日上午,冉崇碧参加了沙坪坝区法院第17法庭唐云淑诉公安局一案的旁听,庭审采取公开直播形式进行,由于审判长冯晞多次打断唐云淑的陈述,书记员也配合不作完整的庭审纪录,发生庭审中断情形,作为旁听的冉崇碧请求审判长冯晞守法、用法,让人民群众享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审判长冯晞恼羞成怒,叫法警(警号501218、501214、501212、501223)将冉崇碧架到法警办公室扣押。
冉崇碧说,在法警办公室被扣押期间,法警不给吃饭、喝水,而且实施体罚、虐待,并用电棒酷刑,扭伤我右手,到16点多,被法警拉到沙坪坝区天星桥派出所强行体检,到18点多被拉回到法院地下室2号房间羁押,到晚上22点多,又被到第一人民医院检查,他们相互勾结,体检过程中造假,然而拉到云阳拘留所关押。
在沙坪坝区法院作出的(2020)渝0106行初229号拘留决定书中,称当天的庭审全程直播,冉崇碧擅自录像被审判长冯晞发现,责令去删除并带出法庭,但冉崇碧以隐秘的方式跟其他旁听人员调换了手机,还拒绝告知身份信息。从该决定书中可以得出,法院指控冉崇碧的行为很难成立,因为庭审直播方式进行,冉崇碧没有必要录像,而且也不可能在监控下调换手机,关键是进入法院都必须提交身份信息及安检,不存在冉拒绝告知身份信息的情形。
十二年前,重庆市云阳县的冉崇碧带着当时只有四岁的女儿到广东打工,女儿遭到恶邻的性侵,法院仅判恶徒七年徒刑,为此冉崇碧踏上漫长的进京上访之路,一直寻求为女儿讨回公道。期间,冉崇碧多次参与到公民争取权利的行动中,举牌声讨地方贪吏的腐败,还在声援浦志强律师的行动后被北京当局刑拘一个月,及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关押七个月之久。获得自由后的冉崇碧带着女儿在北京打零工,继续坚持上访维权,直到2016年9月再次被截访,最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批捕,判刑3年6个月。
自从今年3月12日获得自由后,冉崇碧又踏上了上访维权之路,本来全国“两会”是一个促动地方解决问题的机遇,想不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地方政府居然以防疫隔离的名义,“名正言顺”地将冉崇碧稳控在宾馆中,高枕无虞地到“两会”结束。实施非法拘禁之后,当局又以冉崇碧侮辱维稳人员杨小红为由,对其行政拘留。
冉崇碧电话:1532074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