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月1日,本网获悉:2020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借下级相城区法院的第一法庭,在受害人吴其和强烈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宣判”的抗议下,强行作出维持一审枉法裁判的(2020)苏02刑终506号终审裁定。
吴其和先生因关注苏州范木根案件的庭审引当局恼怒,加上吴先生自身拆迁遭遇,最终遭致当局滥用刑事案件实施打击报复,同时被抓捕的还有一批维权的民众,被称之为“908事件”!2016年的9月8号早上6时,吴其和先生被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城北派出所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带走询问。
2016年9月9日,在苏州市有居住地的吴其和先生被常熟市公安局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非法监视居住6个月期满后,2017年的3月8日, 吴其和因被变更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经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执行逮捕,羁押到苏州市第一看守所。2017年的10月8号,当局给吴其和先生第三次变更罪名,扣上“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大帽子,被移送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期限三次。
2018年的4月20号,吴其和先生再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被转至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的6月4日,吴其和先生被“涉嫌寻衅滋事”案由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诉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因为管辖权及定罪问题,该案又延期三次,经过相城区法院以“关于被告人吴其和寻衅滋事案请示报告”向苏州市中级法院请示后,相城区法院于2020年7月22日作出(2018)苏0507刑初316号刑事判决书,判吴其和先生有期徒刑3年8个月。吴其和不服一审判决,当庭提起上诉。
2020年8月8日,吴其和先生获得自由后,认为一审的枉法裁判是在苏州市中级法院的指导下作出,苏州市中级法院不适宜对本案进行终审的审理,尤其是二审的审判长李秀康就是指导一审枉法裁判的主要人物,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长达4000多字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申请书,请求指定江苏省以外的中级法院审理本案的上诉。2020年11月4日,江苏省检察院还给吴其和的手机发送短信,告知苏州市检察院正在对其提起的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申请进行审查,让其耐心等待。不料,苏州市中级法院在2020年12月25日,到吴其和的住处贴上传票,要在未经开庭审理,就在2020年最后一天直接宣判。
吴其和看到苏州市中级法院贴在门口的传票后,立即给二审的审判长李秀康邮寄“立即停止违法宣判”的书面申请,但李秀康签收后没有任何作为,无奈,吴其和今天上午赶赴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在该法院门口对苏州市中级法院的枉法裁判行为进行抗议,然而进入第一法庭,签收了枉法的终审裁定。
吴其和先生说:我们希望并推动国家的法治,司法有建立在公平正义上的权威,但司法机关似乎根本不在乎自身的形象,这就是目前的中国司法现状。
吴其和电话:1396219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