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

河北律师卢廷阁:我起诉石家庄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的通报(2021年2月20日)


石家庄市司法局,以肺炎疫情为由,推迟2019年度检查考核,且持续到2020年底。期间,律师办案需开《证明》,但司法局只开10天期限,给律师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给我造成了损失。多次提出意见,拒不纠正,向河北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现依法展开行政诉讼。

为避免两个法院重演2019128日将我强行挡在门外的那一幕,我先于25日邮寄新华区法院,至今查询显示“未妥投”,又于春节后218日邮寄桥西区法院,查询显示“收发室已签收”。让我们到它的法庭去公开辩论,应是法院的最佳选择,否则就是自我认输。

附:《行政起诉书》及邮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