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

获刑2年6个月的陕西环保维权人士李思侠的案情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225日,本网获悉获刑26个月的陕西环保维权人士李思侠的案情,现在通报如下:

李思侠:女、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人,中国长庆油田陕西分公司工程师,维权代表,举报人,当地“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主要受害人,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8年,曾因两家尚未获取采矿权许可证的石料厂(其中一家时至今仍未获得采矿许可证)进驻家乡双喜村,并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例如石料厂进驻不久,村中公路就被运石卡车破坏,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满地泥泞,同时大量石渣破坏了耕地和道路,污染了水源和空气等;后因其投诉均毫无结果,无奈之下,遂于2013年走上了实举报维权之路,并代表村民和二石料厂不断进行强烈交涉与斗争;

2018年,曾组织村民在新修的公路上设立限宽墩,又在村民两委(即村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为一信任度高的魏某拉选票,导致信任度低的村干部之子孙某选票因票数尚未过半而作废,随使村干部十分不悦;因其之前不断信访和抗争,同年520日,陕西省环保督察组被迫到双喜村做现场检查,并表态村民反映的污染问题属实,他们将会于次日专门开会讨论整改方案;522日,其没等来整改结果,却被当地警方以“发帖举报采石场污染”为由传唤、拘留;

2018917日,其再次被石泉县城郊派出所警方以当地“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为由抓捕、刑拘;

20192月,被石泉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批捕;20196月,被安康市石泉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刑期至2021316日;其不服上诉;2020728日。经陕西省安康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认定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故发回重审。

目前被羁押于安康市石泉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