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2月3日,本网获悉:湖北荆门京山市鲍乃刚的辩护律师吴魁明今日(2021.2.3)下午收到经办法官的电话通知,法庭今天在湖北京山市看守所宣判鲍乃刚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鲍乃刚被判刑四年。鲍乃刚表示要上诉。2019年7月25日荆门鲍案在京山市法院开庭审理,迄今已超过一年半的时间。
鲍乃刚:湖北京山维权人士。男,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人,复转军官,曾在绵阳市北川县经商,因为父上访申冤10年。2003年,被当局栽赃入监两年。
2011年2月,因在网上响应茉莉花革命,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后羁押于绵阳市看守所长达9个月,之后被逮捕,同年11月被取保获释送回原籍湖北。
2017年2月10日,鲍乃刚因旁听武汉王芳涉嫌寻衅滋事案庭审遭户籍地京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处罚。2017年2月17日,鲍乃刚向京山县人民法院对京山县公安局提起行政诉状,要求撤销京山县公安局京公(宋河)行决字1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恶意剥夺公民权利的京山县公安局向公众公开道歉。后遭法院枉法判决。
2018年10月18日鲍乃刚刚到北京就被湖北京山维稳人员强行劫持,押解回当地,第二天,鲍乃刚在京山公安局接受询问并被抄家,警方拿走了鲍乃刚的电脑、手机,以及一些上诉材料等。
后2018年10月20日鲍乃刚被京山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关押在京山市看守所。
2019年7月25日荆门鲍案在京山市法院开庭审理,已超过一年半后于2021年2月3日被判刑4年。
对鲍乃刚案二审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