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9日星期二

获刑4年的维权人士鲍乃刚会见情况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39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的维权人士鲍乃刚会见情况,现在通报如下:

卢京美律师通报:“春寒料峭,阴雨绵绵。202135日上午9时许,我来到京山看守所会见鲍乃刚。会见中与鲍乃刚首先表达了对京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的严重不服,并在法院送达文书时明确表示上诉。上诉期间鲍乃刚亲笔手写36页上诉状详尽阐述了一审法院程序上违法和实体上认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错误之处并交由派出所转交一审法院。本人于202128日为鲍乃刚撰写了一份上诉状并于当日由京山看守所转交鲍乃刚签字后邮寄给荆门市中级法院。

鲍乃刚坚信其通过微信、推特等媒体就热点事件发表观点看法完全是言论自由范畴,符合联合国人权公约赋予全人类的基本人权标准,受到中国宪法保护的基本公民权利,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申请旁听法院案件是履行监督批评权利的一种方式,是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不仅根本不构成违法犯罪,相反是对国家司法公开、公正有益的行为。

鲍乃刚身体精神状况良好,一切正常,请社会各界关心的朋友们放心。他表示一定会坚持依法抗争到底,坚决不认罪,始终坚信尽管黎明前会有一段黑暗,但光明一定会到来。他再次感谢社会各界朋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并祝福大家牛年吉祥,万事如意!

湖北京山公民鲍乃刚被京山市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于20181020号对被实施逮捕,市人民法院拟定于2019725号对鲍乃刚实施开庭审判,开庭后一直不下判决,久拖不判超期羁押,严重违规行为,侵犯人权,开庭一年半后202123日才得到判决,鲍乃刚是在京山市看守所宣判,鲍乃刚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被判刑四年。鲍乃刚表示要上诉。

本网站将继续关注鲍乃刚案件后续上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