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4月10日,本网获悉:获刑13年的吉林省著名维权人士郭洪伟在狱中被中共迫害致死。又一位维权勇士在中共当局的残酷迫害下离开了人世。
据郭洪伟父亲电话:2021年4月9日上午10点59分著名维权人士郭洪伟在监狱服刑期间,因抢救无效而病逝。
郭洪伟:1963年出生,吉林省四平市人,原吉林省抚松江河发电厂驻吉林市退休办职工,实名举报人,维权冤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3年,曾因拒绝协助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检察院控申科长许文贵与其亲友陈国贵开据、申报虚假住院票据,并勇敢投诉、举报他们侵占国家财产,而遭至许文贵等被举报人的威胁和滥用公权力的打击报复;
2005年,其被吉林市检察院和法院连手制造冤假错案,以“挪用公款罪”枉法判刑5年,并送往吉林省长春市兴业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其曾遭到诸如“小鬼剃头”和“死人床”等酷刑的长期迫害;
出狱后,为了洗刷冤屈,其不畏艰险继续维权,并和母亲肖蕴苓共同到北京上访,以期寻求公平正义,但得到的却是屡遭当局授意下的黑衣人及警方的群殴暴打和严查;
2012年4月4日,曾因与10名在京访民在北京石景山福田公墓拜祭已故抗暴维权者杨佳,而被警方强行抓送到石景山区苹果园派出所;次日又因解救遭截访的毛恒凤等上海访民,而被上海警方暴力群殴,险些丧命,且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
2015年3月9日,又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警方以涉“招摇撞骗罪”刑拘,被关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同年4月9日,被以涉“敲诈勒索罪”转正式逮捕;
2016年2月1日,被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不服上诉,2016年4月25日经四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2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