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封西霞向西安市公安局长提起“按胡锦涛批示解决问题”的复核申请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512日,本网获悉:已历经20余年上访维权的原西安市国棉四厂的劳动模范封西霞,终于在20214月底,获得了灞桥区分局出于推卸责任的信访答复,不服该答复的封西霞女士,于2021511日,向西安市公安局局长肖西亮提起“按胡锦涛批示解决问题”的复核申请。

上世纪末国有企业改制时,还不到40岁的封西霞被新成立的单位除名。在封西霞被除名时,还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女儿,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对封西霞的除名无疑属于违法行为。因为维权,封西霞屡遭打击报复,落下了严重的心脏病及胃出血,一家三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也被街道办事处长期克扣。

在提起复核申请的附件西公(灞)答复字【202107号答复意见书上,封西霞向公安局长肖西亮提出:“灞桥公安分局对抗胡锦涛主席为我案的亲笔批示,拒不落实胡锦涛主席的批示,继续变本加厉地对我打击报复、栽赃陷害、捏造虚假事实,迫害我被强行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弃扔我幼小的女儿在大街流浪乞讨,致我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存属本末倒置、颠倒黑白、避重就轻、推卸违法侵权责任 ,致使我无辜的受害人继续蒙受冤情而拒绝依法纠错,依法落实解决我的冤假错案。我坚决不服!我强烈抗议!誓死不屈服!维权到底不罢休!该答复意见书与事实不符!

附:《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封西霞,女,汉族,1964524日出生。身份证号610111196405240025,残疾证号61011119640524002574B1,户籍所在地:西安市灞桥区纺西街169号和谐小区9号楼1单元1号。联系电话:18691634079,邮编710038

被申请人: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法定代表人:袁萍,职务,局长。

申请事项:

一、要求落实胡锦涛主席为我案亲笔批示解决我母女的冤假错案。

二、要求依法撤销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西公()答复字〔2021]07号,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该意见书中存在着避重就轻、徇情枉法、草菅人命的严重违法侵权行为。

三、要求依法追究灞桥公安分局捏造虚假事实、迫害我含冤入狱被强行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的违法侵权罪责。

四、要求依法追究灞桥公安分局信访局局长陈剑弃扔幼童于寒冬流浪乞讨,严重的摧残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无视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

五、要求依法追究1997629日我准备进货的2800元被暴徒抢劫并把头部砍伤缝合十多针,报警后民警张天道向我敲诈勒索500元报案费的行为进行追责。

六、要求对原纺织城派出所所长孙卫抢走我三大包财物行为进行追责。

事实和理由:

我遭受西安市灞桥公安黑恶势力的迫害已过去二十余年,诋毁、侮辱、诽谤、攻击、捏造虚假事实的资料也向党中央各部门欺瞒谎报了二十多年,违法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没有被追责处理。肖西亮局长我期盼解决冤假错案,我渴望安居乐业过稳定的正常人生活的希望在那里?

1997629日,我准备进货的2800元遭暴力抢劫,头部被砍伤缝合十多针,我报警后警察出警未履行其法定职责。我向辖区纺织城派出所报案,民警张天道向我敲诈、勒索500元报案费。

200044日,地痞流氓黑社会佟银增、潘向伟抢砸我在灞桥区纺织职工医院的水产商店,凶恶残忍地施暴致我重伤住进医院。

20013月,我小女儿在我国棉五厂水产商店的门口,被冲到人行道上的汽车压断左腿的刻骨铭心的精神重创和撕心之痛,纺织城派出所越权徇情枉法处理。

20061222日,我被灞桥公安分局信访局局长陈剑凶狠残忍实施暴力殴打致残、抢劫我的财物和把我未满八岁爱女弃扔在北京寒冷的大街流浪乞讨的刑事犯罪行为已过去了十余年。我母女心身的伤口仍在流血难以愈合,精神的重创烙下刻骨的阴影仍在延续难以弥补。怎能忘记!我向人民的警察陈剑哭喊着哀求:“等等!我的小女儿!”我用最后的力气报警手机被陈剑抢走,陈剑对我凶狠恶毒的殴打致我重伤并毁容。怎能忘记!人民的警察穷凶极恶地当着我幼小的孩童的面酷刑殴打,把瘦弱残疾的我打的头破血流。大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喊着“叔叔!叔叔!求你别再打我妈妈了,妈妈的头都流血了,脸被打坏了”,陈剑恶狠狠地说:“小兔崽子,你再哭喊,我把你嘴用针缝上,我掐死你……”。

我被西安市灞桥公安分局民警雇佣黑社会和地痞流氓对我进行一系列的打击报复。

2004514,我得知胡锦涛主席为我案亲笔批示后,我母女被骗回西安后拒不落实胡锦涛主席批示落实解决我母女的冤假错案,却变本加厉地对我母女进行打击报复迫害,对抗胡锦涛主席为我案的亲笔批示。

200466日,在火车上警察对我跟踪绑架。2004616日,在北京开阳桥洞雇凶杀人灭口未遂。2005年还雇凶对我进行活埋。200836日,我从陕西女子劳教所出来,在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被灞桥区政府和公安的劫访人员强行拽、拖、塞到车上,将我的三个大包强行非法私吞。200936日,灞桥公安对我实施暴力殴打致我头破血流后,转交给北京“安元鼎”黑保安在高速公路上把我双手梱绑住、嘴堵住,套上袋子扔到高速公路上,企图制造车祸杀人灭口,灞桥区人民公安对我的打击报复和迫害太多太多也更加冷酷残忍……

我从一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风华正茂坚持正义的青年,到被剥夺我做国家主人的权力和身份的改变。因工致残后遭受到报复迫害。因为主人权力和身份的改变,所以从一个国家的主人沦落为“乞丐”,被摧残成一个未老先衰的“白毛女”。二十多年来我依法悬命博奕艰难维权,我母女三人受尽人间苦难和饱受人格屈辱,尝尽世人的热超冷风和辛酸血泪。一年三个月的劳动教养我受尽酷刑折磨,致使我蒙受羞辱痛苦煎熬难以启齿终生难忘,铁窗让我母女骨肉分离,高墙让我失去挚爱,失去最爱,最慈祥的父母,终生遗憾难以弥补。

习主席讲:“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宪治国,司法为民,重新让我看到希望,期盼尽快纠正、落实、解决冤假错案,真正体现神圣《宪法》的公平、公正和尊严。为此,我恳请西安市公安局依法撤销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西公()答复字【202107号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这是一个多重残疾人,一个最孤苦、最无助、最低层的弱势妇女以神圣的《宪法》,以人格尊严发出最悲愤、最痛苦的呐喊和血泪控诉!

此致

西安市公安局

申请人:封西霞

2021511

详情资料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