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送部门:宝鸡市公安局,宝鸡市检察院
声明人:
1. 常拴明,常玮平的父亲
2. 解秋霞,常玮平的母亲
3. 陈紫娟,常玮平的妻子,孩子的母亲。
因常玮平被宝鸡市公安局构陷,在此郑重申明:
常玮平无罪,应该立即释放常玮平;
宝鸡市公安局应该立即停止制造冤假错案;
宝鸡市检察院应该立即停止帮助宝鸡市公安局做恶。
理由如下:
1、常玮平没有犯罪行为,只是揭露酷刑的发生,本应受到国家的鼓励和保护,何罪之有?更何来颠覆国家政权?
玮平过往言论与行为,无任何犯罪之处。唯一惹怒宝鸡市公安局的,是他公开揭露他被酷刑的经历。宝鸡市公安局是借侦办“颠覆国家政权”案之名,行打击报复常玮平揭露他们实施酷刑之实。
2、常玮平在第二次指定监所居住期间仍可能受到严重酷刑
玮平已经公开揭露第一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受到宝鸡公安酷刑。第二次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仍然为同一办案单位,结合从2020年10月22日至今已233天,宝鸡公安先后拒绝5位律师多次会见申请,至今无一律师会见到常玮平,家属合理怀疑他又一次遭受酷刑,现阶段无法见人。
3、宝鸡市公安局封闭式关押常玮平,完全违背了法律规定
承办警官宝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支队长杨永科、宝鸡市公安局副局长向贤宏拒绝与常玮平的辩护律师交流案情,对辩护律师依法合理的申请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全部驳回,辩护律师与常玮平的信件拒绝转交,辩护制度形同虚设。
另,宝鸡公安多次无理投诉律师,导致几个月时间里多名律师被迫退出此案,现在已经是第五名辩护律师,宝鸡公安大有推翻中国律师辩护制度,只许公安一家办案的意图。
4、宝鸡市检察院与公安局沆瀣一气构陷常玮平
常玮平的辩护律师,多次前往宝鸡市检察院请求面见负责本案批捕的检察人员,以沟通案情; 要求监督公安侦查活动合法性;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要求核实常玮平遭受刑讯逼供。但宝鸡市检察院均不回复律师的要求。以至于案情及案件程序的进展,律师不能掌握任何信息。
综上,违法犯罪的是宝鸡市公安局和检察院,你们在阻止常玮平揭露发生在他身上的酷刑事件,你们是在打击报复说出实情的常玮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