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

就河北大午集团案件中未成年人保护问题致中国关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的紧急求救信


中国关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我们是河北保定大午集团案件的部分辩护人,现就该案件中存在的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到践踏的情况紧急向你们反映,希望引起你们的重视,并给予关注解决。

大午集团案件,是河北保定著名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开创的大午集团公司以及包括孙大午本人在内的三十余名公司管理人员遭到集中抓捕的一个案件,案件的起因系大午集团与徐水国营农场关于农用地的民事纠纷,由于当地警方偏袒国营农场,暴力对待当地村民和大午集团员工,导致矛盾被激化,最终演变为对孙大午以及大午集团的几乎全部高管的报复性抓捕、追诉,现在案件已经被起诉到保定市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大午集团案件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复杂性、报复性、无辜性,这不是我们要向你们陈情的主要事项。

我们如今向你们反映的是,河北保定市的公安机关以及整个案件的决策者,在办理大午集团案件过程中,从一开始就简单粗暴、毫无人性,严重不顾未成年人保护,严重伤害了多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这种情况至今未得到丝毫改善。

20201110日深夜,保定市公安部门出动几百警力,到大午集团及管理人员住所地,将孙大午等三十余人从睡梦中抓捕带走,其中孙大午一家被抓捕的人包括孙大午及其妻子刘会茹、弟弟孙德华、孙志华、孙大午的两个儿子孙萌、孙福硕,以及两个儿媳张媛、马晓晨,以上全部被羁押至今。

而孙萌、张媛夫妇育有两个孩子,其中大的12岁,小的7岁;孙福硕、马晓晨夫妇育有三个孩子,分别是3岁、8岁、9岁。大午集团还有其他夫妇双方都被抓捕并羁押至今的,柏雪松、李大红夫妇育有两子,其中大的19岁,刚刚考入大学,小的仅有5岁。

有如警匪电影般的抓捕场景,深夜中被破门而入的惊吓而醒,亲眼目睹父母双亲被戴上手铐当场押走,这些恐怖经历,给这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更为严重的是,在这些巨大的创伤还在流血不止之时,对这些孩子的父母双亲无差别地、甚至是报复性、羞辱性、胁迫性(针对孙大午)的羁押,让这些孩子的生活一下子掉进了恐怖黑暗的冰窟窿之中。在和平年代,他们一下子失掉了整个家庭,而且这种普遍性的针对大午集团高管层的做法,尤其会让这些孩子感受到被整个社会所抛弃。

20201110日,到2021610日,整整七个月,对这些孩子来说,每一天都似在地狱里煎熬。

他们有的学业一落千丈,有的无法再上学,有的差点流落街头,大部分都产生了严重的心理疾病。

这些孩子的父母双亲都是穷凶极恶、极具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吗?所以一定要把他们双亲都关押起来?不,他们不是什么危险的犯罪分子。他们就是勤勤恳恳在大午集团上班的工作人员,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仅仅因为现在公安及背后的决策者要和大午集团、孙大午算总账,而或多或少因为工作原因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当时完全正常而今被公安认定为违法犯罪的事情,保定公安为了制造恐怖气氛,不惜违背基本的人伦,不惜践踏这么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他们无辜的父母(特别是母亲)全部无差别地长期羁押。真是毫无人性!

比如说,孙大午的大儿媳张媛、二儿媳马晓晨、侄女刘艳霞,仅仅就是因为提供了银行卡给其所供职的单位大午集团使用,就被以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关押至今(整整七个月),张媛、马晓晨均是夫妻双双被羁押,留下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

对她们真有必要关押吗?哪怕她们真的涉嫌犯罪!更何况她们根本就是无辜的,完全是因为公安搞扩大化而被强行牵连进来的。保定公安何其狠毒也!这与古代封建专制帝国里的株连九族相比,也就差没直接杀人了吧?

尊敬的中国关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你们具有关注和保护中国未成年人的法定权力和职责,你们也具有关注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硕硕成绩,故我们将发生在河北保定的这一起严重的践踏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紧急反映给你们。这起事件,虽然是被掩盖在一起刑事案件的外衣之下,但是这件所谓的刑事案件的外衣更是千疮百孔的,只要揭开它,就能够发现,其中所存在的极其恶劣的侵犯儿童权益、践踏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

在这样一起举世瞩目的案件中,保定公安及有关方面如此粗暴地践踏儿童权益,创造了一个极其恶劣的侵犯人权的恶记录,简直让中国司法蒙羞,让无数中国正直善良的法律人付出过无数心血努力才建立起来的保障人权、关爱儿童、特别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国家形象,有严重受损的危险。

中华民族要复兴,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不能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设身处地地想想吧,如果这些孩子,是我们自己的孩子,我们的公安人员,还有那拍板决策的人,还会这样冷血无情、滥伤无辜吗?

尊敬的中国关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我们恳请您们,运用你们的职权、资源、影响力,尽快阻止发生在河北保定的这一起严重的儿童人权灾难的继续蔓延,拯救这些儿童于水火之中,让这些儿童的双亲,至少有一个,快点回家吧。

此致

敬礼!

大午案法律团队  大午管理团队

0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