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7月6日,本网获悉:大午集团案辩护律师今已接到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的通知,大午集团孙大午等人的案件在2021年7月15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
孙大午:1954年6月生,河北省徐水县高林村镇郎五庄村人,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大午初中毕业后曾待过山西临汾二十八军八十二师与徐水县农行,这两个经历让他发现农牧业可以发展经营。1985年他创立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以一千只鸡与五十头猪起家。担任董事长期间,孙大午于1996年6月获颁河北省养鸡状元荣誉。
1995年,大午集团已经成为中国五百大私营企业之一,孙大午也获选为保定市人大代表。1996年8月,他当选保定市禽蛋产业联合会理事长。2001年,孙大午除了大午集团董事长外,亦兼任大午学校校长;2002年10月,他被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聘请为高级研究员。 2003年4月31日,徐水县公安局通知大午网站:该网站发表的《小康社会的建设及难点》《悼念李慎之》《两位民间商人关于中国的时局及历史的对话》三篇文章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整顿网站,停止营业6个月,罚款15000元。 2003年5月29日,他被指向三千多户农民借款达一亿八千多万元而被捕,并以非法集资的罪名遭到收押,并被指控其非法持有弹药;两位弟弟大午集团副董事长孙志华、总经理孙德华和集团的财务处长也都被扣留。
最终徐水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同时也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于2003年11月1日出狱回家。
此次孙大午是于2020年11月11日被河北高碑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指控他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破坏生产经营。同时,其妻子、两个儿子儿媳、公司高管等28人一并被抓捕。2021年4月22日,河北大午集团此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7位当事人家属,分别收到公安送达的逮捕通知书。孙大午被控8项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
对大午集团案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