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5日星期四

长沙富能公益案之程渊被判刑5年有期徒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85日,本网获悉:长沙富能公益案之程渊被判刑5年有期徒刑,同案刘大志(刘永泽)、吴葛健雄亦被宣判,分获有期徒刑2年和3年。

程渊的妻子施明磊今通报:“今天得知程渊被判了5年。官派律师拒绝给家属判决书。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非法审判。我们家属绝对不会认可。”

程渊:湖南省长沙市人,广东省深圳市常驻居民,中国民间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创办人之一、工作人员,乙肝病毒携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等群体维权诉讼代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从事公益维权活动10余年,曾代理过10多起乙肝病毒携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维权诉讼案,颇受弱势群体爱戴欢迎;

2013年,曾首例成功代理江西省进贤县艾滋就业歧视案,为当事人争得赔偿,经多家媒体报导而广为人知,但亦引起中共当局的高度警觉及跟踪监控;

2019721日,突然被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警方从深圳跨境带走,并被旋即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审讯期间,多次被问及其在长沙富能所做的工作内容、资金来源及近期外出活动(含去香港,与香港记者录像等)都做些什么等细节详情;

据悉,被抓当天,其家属多受牵连,其妻被戴黑头套遭无辜审讯长达17小时,其3岁半幼女遭惊吓,夜晚睡觉出现抽搐和梦呓,白天表现惊恐异常,其兄程浩、其老父亲等均遭警告恐吓;其代理律师欲了解案件详情遭绝,仅告知其罪名及法定的拘留期限;

2019826日,其及另两名“长沙富能”NGO成员一同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209月初,其三人案在长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受审,但一直只审未判;2021720日,其终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重判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472日;同案刘大志、吴葛健雄亦被宣判,分获有期徒刑2年和3年。目前被羁押于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