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8日星期六

709案蒙冤人权律师王全璋就其冤案向天津市高院提出申诉立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828日,本网获悉:被判刑46个月,于20245日刑满释放的709案蒙冤人权律师王全璋,就其冤案向天津市高院提出申诉立案。

2021827日,程海律师代理王全璋律师就709冤狱已向天津市高院提出申诉立案。

王全璋1976215日出生,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网名王全章,前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著名人权律师,中国曾押政治犯。

自成为执业律师以来,因以维护言论自由和健全中国法治为要求,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利益,遂代理过多起敏感案件,诸如山东省维权记者齐崇淮案、原深圳市三级警督王登朝案、法轮功学员案件等);

201343日,曾因在江苏省靖江市法院出庭为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无罪辩护,而遭到该法院强行非法送警察局,并以“违反法庭秩序”为由将其拘留10天,后因引发各方媒体热议关注,以及有百余名中国律师联署抗议,要求官方公开现场录像并对其予以释放,其才于3天后提前获释;

2014328日,曾因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农垦局七星拘留所为“建三江事件”中被迫害的律师维权,而遭遇当地警方的暴力殴打、虐待和胁迫;

201585日,因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而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罪被指定监视居住;

201618日,被天津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214日,其案被天津市检察院起诉至天津第二中级法院,控其“利用律师身分,多次接受境外组织资金支持,向境外提供攻击内地法治和人权状况的材料,又炒作热点事件,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政府”;

20181226日,其案在天津市法庭秘密庭审,2019128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

审讯期间曾惨遭酷刑,数次遭强电流袭击以致当场昏厥,生命垂危;因拒绝认罪,羁押地点曾被多次更换,律师及家属会见权、知情权、探视权等均被剥夺,至2019628日才准许其妻李文足前往山东临沂监狱探监;其一直在山东省临沂监狱服刑。

202045日,虽刑满释放,但当天警方仍不让其返家,而是以新冠病毒疫情蔓延为由,将其强制隔离于济南老家14天。刑满释放后先被软禁于济南老家。最后冲破种种阻碍,回到北京与妻儿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