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8月1日,本网获悉:历经江西省吉安市中级法院的多起枉法裁判,及有案不立不裁与拒不移送再审材料,知名维权人士肖青山愤怒地在该中级法院的微信公众号上,贴出准备9月20日到江西省政府驻京办门口,批斗院长黄建文的公民告知。
在肖青山的公民告知中,明确了是针对院长黄建文等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破坏党和人民法院形象。肖青山在微信上还有补充,认为黄建文院长领导吉安市中级法院的官员与法官,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履行党和干部职责,领导包庇枉法法官,制造冤假错案,公开对抗习近平“依法治国”的指示精神。
肖青山还例举了自己遭遇枉法裁判的案例:
1、在文少华和段义来扣押张富平、李继铜、肖高升(肖青山)的挖机一案中,吉安市中级法院在该案的终审判决中,以民间借贷来计算挖机误工损失,而最高法院在网上公布的所有扣押挖机的判例,均是以实际误工损失来计算赔偿的。
2、在肖高升(肖青山)诉吉安市农业农村局行政不作为,吉安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的枉法不立案行为,支持政府行政机关收到群众来信,不用作出行政程序告知、及行政程序处理决定,该判决完全违反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
3、在肖高升(肖青山)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骗消费者的钱财一案中,吉安市中级法院公然支持电信公司发布的“凭身份证免费领取手机,全网通手机免费领”的虚假广告,导致肖青山被骗损失6000余元人民币无法追回。这种大公司以虚假广告实施诈骗的判例,在全世界的正常国家的司法机关,均不会以“瑕疵”来为大公司脱罪,更不用说民事赔偿责任了。
4、在肖青山代理的曾名仰被“乱伐林木罪”一案的再审申请中,肖青山认为,是吉安市中级法院很清楚自己的终审判决明显属于枉法裁判,就两次拒收曾名仰的再审申请材料,以司法不作为来剥夺冤案当事人的申请再审的权利。
虽然是肖青山批斗法院院长的计划,有文革时期“砸烂公检法”的味道,涉暴民民主之嫌,但也是在当下司法“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平常民事案件看利益输送”的彻底腐烂下的一种民意反应,没有司法独立制度,司法就属于一小撮利益集团的私法的事实。
肖青山 电话:1777961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