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

维权评论:新闻言论管控不断升级,部分网民因为翻墙被处理


特约评论员:云中鹤

按照中国数字时代引述品葱的数据推断,在中国大陆,掌握翻墙技术的人大概在600万到1200万之间,对于很多人而言,翻墙浏览海外资讯早已是生活的一部分,事实上,翻墙的人当中,只是通过浏览获取自由资讯的人多,而发言发文的人少,从前如此,在新闻言论管控日益严厉的最近这些年更是如此。

近日,微信公众号小晨晨科技(insvogue)发布了一则消息,令读者大跌眼镜,因为据该公众号发现,仅仅在去年8月份,浙江省境内因翻墙而被行政拘留的网民就多达18名,全年则有60余名。这只是一省的数据,放眼全国,数量估计更是大得令人惊诧。

另据该微信公众号透露,在7月底,一个粉丝因为翻墙被深圳警方请去蹲了24小时,当时,警方先是电话通知其到派出所,被当成电话诈骗无视后,直接找到他的住址,上来就给他戴上手铐,将其带回派出所,期间没收手机,穿上嫌犯的制服,蹲了一夜。

十年前,翻墙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以及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懂得运用翻墙技术的人很多,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李治安在接受BBC采访时保守估计,目前中国网民使用VPN的人数有两、三千万,这其中,除了一部分是为了查阅资料之外,很多都用来浏览境外资讯。一旦出现大的政治事件或者天灾人祸之时,翻墙浏览自由资讯的人尤其多。当然,还有有一部分是每日必翻,“两天不翻墙,心里起波澜”。

在一般人看来,翻墙,只要不随便发表当局忌讳的言论,即便被网监察觉,大概也不至于被约去喝茶或遭到警告,更甭说被行政拘留了。如今时过境迁,翻墙已经远不如以往自由,不仅很多翻墙软件被封禁,常常无法使用,VPV也时常遭到封杀,要保持与自由资讯的联通,需要较高的技术。

记得在开始流行翻墙之际,也就是大约从2005年开始,自由门、无界浏览这两个软件非常好用,但是,现如今,随着中共当局封锁技术的日益提升,这类软件每个版本的使用寿命都很短,有时候,出来不到几天就歇菜了。很多喜欢翻墙的人,这几年其实都在忍受与世隔绝的痛楚,想来一次精神上的出境游相当困难。

当然,虽然翻墙软件已经不太好使,但掌握代理技术的人却不少,尤其是各单位的网络技术人员,对于他们而言,任何时候翻墙都不是件难事。在一些公司,技术人员常常协助一般的职员翻墙,使他们得以突破封锁,其眼界和思想境界从而得到提升,对于官方资讯,不再奉为权威。

浙江作为一个经济大省、政治高地,在中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为有阿里巴巴这样的巨无霸公司,所以,这里的网络技术高手更多,翻墙技术也就更为普及,在浙江,一个普通农民会翻墙都不是什么稀奇事。有些遭到强制征地的农民,他们都善于通过翻墙技术到海外网站上去倾诉自己的遭遇,表达对官方的不满。

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浙江省处理这么多的翻墙网民。显然,相对于全省的翻墙网民而言,被处理的其实也只是冰山一角。小晨晨科技在文章当中,直接指出翻墙已经是违法行为,且透露在全国范围内,个人翻墙被抓已经从个案逐步上升为高频次事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通过检索发现,被行政拘留的翻墙网民的罪名都是“擅自建立、使用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和处罚日期显示得非常清楚。

根据查询所获结果看,相较于以往,自2019年开始,个人翻墙被行政处罚的数量开始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可见,对新闻言论的管控已经再度升级,不过,其它省市自治区的相关网站上对这类信息并未公开,只有零星的公之于众。其实,在2019年之前,相关打压就已经开始。广东南雄朱某于20188月至12月期间,用自己的手机安装翻墙软件蓝灯(Lantern Pro),连接到家中的宽带网络“翻墙”上网,结果被查处,相关文书显示他于被查处前一周内登录487次。另外,一份来自印有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公章的《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也在网络上曝光,通知书上显示,重庆网民黄某也受到同样指控。

可见,最近几年,对翻墙网民的打击力度逐步加大。从浙江龙游县网民洪净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看,警方处罚他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

上述管理规定的颁发日期其实很早,即199621日,1997520日修订,然而,正在发挥作用则是从最近这些年开始的。该规定的第六条内容为: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第十四条内容则为: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这个规定长期“备而无用”,具有法律效应,但没有履行执法行为。该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授权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不过,主要处罚手段是责令停止联网、警告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不过,第二十三条则规定,非法联网者如果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依规处罚,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对翻墙者的处理,警方可以无限上纲上线,不过,行政拘留翻墙人,已经属于处罚较重的了。

根据这一规定,任何通过翻墙软件或者VPV技术翻墙的行为,都构成犯规。比较幸运的是,洪净安只是被警告和训诫,并被责令停止国际联网。其他的很多人则被行政拘留。据悉,个人无法向三大运营商申请使用国际专用信道,这一功能仅对企业开放,而那些为了照顾留学生而推出的海外流量卡,费用相当昂贵,一般人根本用不起。

对翻墙者的处理表明,中共当局为了防止民众接触到海外的自由资讯,无所不用其极,不过,虽然监控无处不在,但是,执法人员数量有限,所以,因为翻墙最终被处罚的人可能只是极小的一部分,可这也足以引发寒蝉效应,让其他网民不敢轻举妄动。因为谁都可能因此被处罚,尤其是那些敢于与当局叫板的人,当局更不会手软,以此达成杀鸡儆猴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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