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7日星期二

益阳资阳区新胜村廖家仑维权村民向少云调查记录


调查记录人:李原风

调查的村民: 向少云

调查时间20217282032

调查记录内容:

我一户被征用的田是五亩八分多,田每年每亩租金是四百块钱,旱地我儿子处理我没管,山被征用是三亩八分,山地每年每亩租金是三百块钱一亩,这些田、土、山租用流转期是三十年。这个合同签的时候一没有讲填我的田,二没有讲填我的水塘,合同不合理,一没有村委公章,二没有法人代表,承包者没有签字,是个无效合同。田是响应国家的号召,良田不能毁坏。我们的田他们是租用,种植与养殖,现在他们把田毁坏了。我的要求是要求他们恢复并归还。要求政府妥善处理。

附件:(摘录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红网百姓呼声栏目)

举报资阳区新桥河镇新胜村支书一手遮天,幕后承包工程()

尊敬的各级纪委领导:我们发现在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新胜村支书龚志明存在违纪问题,特此举报。

龚志明:男、中共党员,现在是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新胜村村支书,其违纪情况如下:

一、一手遮天:20203月正荣和种养有限公司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新胜村廖家仑、新屋组地界申请办理养猪场。当时正荣和种养有限公司向益阳资阳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建养猪场用地是139.432亩,(主要是山地和旱地)正荣和种养有限公司实际非法无理占用土地有70亩是良田保护区内的良田,三口水塘十多亩用于建立办公楼、养殖地,化粪池等。曾经在上坊湖南国土资源部时,在办公室里电脑上看到,村民意见那一栏,没有经过村民签名,直接由村支书龚志明一人签名。不符合村委办事流程。(按流程:是否先召开村民会议,争取村民意见,在把会议决策内容公示于每个村民,最后找相关村民签名确认,才可以上报)一个村支书根本没有这么大权力代替村民签名。这是不是牺牲群众利益,谋取个人利益行为,这难道不是一手遮天吗?

二、幕后承包工程,谋取暴力:正荣和种养有限公司建筑施工程承包给当地村民,郭建仁、周卫平、周华光,(他们三个是包工不包料,也是赚辛苦人工费)并且施工了一段时间,突然正荣和种养有限公司将工程全部承包给村支书龚志明的儿子,他们是包工包料,根据相关专业施工村民估计反应(龚志明为了自已发财把这个钢架给他儿子,龚志明没有良田,也不是我们以前一个村里的人,郭建仁三个人只包工,龚志明儿子包工包料,要挣一佰多万元)。村民龚孟兰因为承包工程的事情,和龚志明的儿子理论几句,结果被龚志明的儿子打电话叫来新桥河派出所人民警察,并且受到新桥河派出所人民警察爆力执法随意殴打,现在被以强制交易罪关押益阳市女子看守所,同时有一位65岁老奶奶因为心中不平,拍了村民龚孟兰被新桥河派出所人民警察爆力执法随意殴打过程视频,拒绝删除,也被新桥河派出所人民警察一拳打倒在地。这难道不是龚志明在幕后操作,以权谋私嘛。

三、一人当政,排除异已:新胜村前身是先锋、白塘村两个村合并成一个村,改名新胜村。龚志明原是白塘村村书,自从两个村合以后,龚志明从上任新胜村村支书以后,每次以前先锋村上任大队干部都干不到一年都自动辞职,去年王某某上任不到一年就自动退位,今年贺某某上任一个多月就自动辞职。用各种手段为难其他村干部,因为村委其他干部都做不长久,就会主动提出辞职,对于每次其他村委干部辞职龚志明是很爽快的答应。目前椐了解新胜村委班子由龚志明、莫普生(莫普生身份:正荣和种养有限公司老板、及新胜村管纪委)和2个临时工组成,这什么村委,这不是村霸又是什么?

四、对群众反应置之不理:村民举报,2020年下半年(具本时间不记得)周某某,郭介仁,向某某他们三人去找村支书龚志明,他们为了被正荣和种养有限公司老板莫普生非法占用良田的事讨个公道,龚志明对他们说没有得到管理费,他不管还把他们推出门外;村民向少云阻止莫普生占用良田(合同明文规定良田只能用于种养殖业,不能毁坏良田,改变良田用地性质),村支书龚志明说“是你们与莫普生签的合同,莫普生爱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这是严重违法的!

作一个地方父母官,中共党员,开口就是要钱,这违背党员基本原则。开口就要钱的党员,就是腐败,没有党性,就是触犯党的红线。恳求各级纪委领导,严查此事,依法处理党员中的败类,维护党在群众光辉的形象。

举报人:向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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