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1月17日,本网获悉:2021年11月14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石住建复字(2021)4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并向张健芝送达。该《通知书》称“你对确认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未查处无证施工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这起行政复议案,折腾了半年终于受理了。
2021年4月7日下午2时许,石家庄市长安区棉五小区改造项目的施工工地发生了火灾。
早在2020年4月20日,张健芝向石家庄市住建局举报石家庄市长安区棉五小区改造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违法施工建设。该局当日向长安区住建局转办此件,并责成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调查并依法移送长安区综合执法部门处罚,并将调查及移送结果反馈举报人张健芝。
石家庄市住建局转办函虽然责令长安区住建局依法调查并移送长安区综合执法部门处罚,但长安区住建局置之不
理,更未向张健芝反馈任何有关信息,明显对抗石家庄住建局命令。
2021年2月5日,石家庄住建局再次向长安区住建局发送《关于张建芝举报石家庄市长安区棉五小区改造项目违法建设的督导函》,责成长安区住建局在7日内完成违法建设工程调查,并依法移送长安区综合执法部门处罚。但长安区住建局依然未作出任何处置,其置之不理的行为终于酿成火灾。
2021年5月9日,张健芝向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该局竟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张健芝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
2021年10月2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如下行政判决:
一、撤销被告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石住建复字(2021)4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
二、责令被告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是否受理的行政复议决定。
石家庄市住建局没有上诉,直接作出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张健芝从5月9日申请行政复议,一波三折,折腾了半年,石家庄住建局才作出受理通知。
张健芝希望石家庄市住建局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责令长安区住建局对违法施工作出处罚,杜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