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1月7日,本网获悉:2021年11月5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郭楼村3组村民张金离因《存折一本通》内的部分存款不翼而飞,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法院不予受理,但不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明显属于程序违法。
张金离持有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存折一本通》编号为:075060152161,开户和发折机构皆为许昌市魏都区北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该《存折一本通》显示:2014年1月4日取现11万元。但张金离并未到该信用社处办理取款手续,也未提取此款。
张金离系拆迁户,拆迁方将拆迁补偿款项打入上述账户,但又莫名其妙地被他人提取了。
张金离认为,该信用社没有仔细审查取款人的证件及其签字,导致此款被冒领,故应由该信用社赔偿张金离的损失。
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张金离多次到许昌魏都法院请求立案。但该法院不予立案,百般推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