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上午,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专委负责人李鑫(音)和现任刑一庭庭长王超(音)及一女法官三人以社区人员为名敲门进到我家。
他们来到近900公里外的伊犁尼勒克县找我,说是带着“善意”来访,希望就我儿子李霖案件问题,彼此间达成一个共识,消除误解。
他们当面撒谎。当初法院没有公开开庭,并且拒绝旁听,现场把我从法庭里赶出去,告诉我“不能旁听”,判决书上却写着“依法公开开庭,旁听4人”。今天解释为“是公开开庭,为了防止不良信息外露,拒绝别人旁听,有4位公安人员参加了,这就算有人旁听了”。以前在电话里给我的答复是“书记员笔误,写错了”。见图
关于庭审人员造假的问题,今天一口咬定“判决书上写的公诉人沙拉买提·艾尔肯参加了,审判长邓颖参加了,一直在法庭,等你回乌鲁木齐市可以去看庭审录相”。以前在电话里给我的解释是“开完庭让你进去看李霖,你看到那个汉族女检察官就叫沙拉买提·艾尔肯,你进去时,邓颖刚出去”。
关于法官在法庭上配合公诉人出示假物证的问题,今天完全不顾案卷证据,一口咬定“当时没有出示物证,只出示了《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见图
我指着全套案卷,让他们拿出判决认定“李霖受境外反华势力的蛊惑,为达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在境外网站上大量发表、转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文章、图片、视频”;“辱骂新疆地区领导人”等证据,他们避而不答。
我斥责他们在法庭审理时严重侵犯人权:拒绝高度近视的李霖戴眼镜,让书生气十足的李霖全程戴着手铐。
他们说“可能担心是玻璃镜片”,“没有全程戴手铐”。我说“我托律师带进法庭的是全树脂眼镜,李霖证实全程戴着手铐,有你们的庭审录相为证”,他们哑口无言。
我接受不了他们这种当面颠倒黑白的“善意”。
我告诉他们:“你们没必要远道而来找我面谈。我在网上说你们大量造假、捏造事实陷害李霖,严重侵犯人权。你们是法官,你们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方式解决。我们之间永远不可能以这种结论达成共识”。
他们不解决问题,我申诉无果,控告无门,还想让我保持沉默。
2021年4月25日,他们当面劝我不要在网上发信息,找过我退休前的领导,让其劝我不要在网上发这些信息。
2021年12月18日,他们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刚同李霖视频会见了,李霖说要见你,希望你尽快回乌鲁木齐市,我们安排视频会见”。
事出反常,我没有去。而且李霖父亲于2021年12月15日同李霖视频会见时,李霖一切正常,并没有说要见我。
2021年12月21日上午,他们安排李霖父亲与李霖视频会见,李霖说“法官让我劝你们不要在网上发这些信息”。
李霖父亲指着身边陪同的法官告诉李霖:“不要相信这些害你的人”。
视频结束,法官让李霖父亲去法院面谈,李霖父亲拒绝去法院面谈,说:“你们院长袁勤(2021年3月26日)约我们面谈过了,说’都是办案瑕疵’。现在你们给我儿子平反就面谈”。
2021年12月21日下午,法官给我打电话说:“今天我们和李霖父亲面谈的不好,希望你尽快回乌鲁木齐我们当面谈谈”,我说:“我暂时回不去,你们根据我的控告状,给我个书面答复就行了”。
没有想到他们今天竟然找上门。
新疆李新华,2022年1月12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