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月27日,本网获悉:福州残障维权人士梁白端因鼓楼区南街街道在法定期限内拒绝向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梁分别向鼓楼区政府和晋安区法院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和《行政起诉状》。
事情经过:梁白端分别于2021年12月17日和12月20日向南街街道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南街街道书面答复:1、2021年8月18日晚,陪同南街街道进入梁白端家的梁白端家属名字;2、2021年8月18日晚,南街街道进入梁白端家的工作人员名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南街街道本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然而南街街道却至今不予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梁认为南街街道拒绝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属于行政违法,故向上述二单位提起法律行动。
信息公开原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然而南街政府不履职的作法,完全是在背离这个宗旨。在此,呼吁南街街道尽快履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