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月17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简称中原城管执法局)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宋会春,其向国家住建部举报郑州名兴置业有限公司无证施工,并请求依法查处的举报信已经转到中原执法局处理,现已受理。经调查,其基本情况已经清楚,下一步将准备立案。
2013年12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与宋会春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至今已达八年之久未建成安置房。宋会春发现,施工单位郑州名兴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才导致施工障碍,至今未能完成安置房建设,且不能保障安置房建设的安全。于是,宋会春向多个机关举报,渺无音讯。宋会春于2021年9月向国家住建部举报,才有了反馈。
中原城管执法局收到住建部转办的举报信,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宋会春,而不是电话告知。中原城管执法局的告知形式存在瑕疵,其内容也不明不白。此案已经受理,但未说明何时受理,更未告知受理后作出是否立案的期限。宋会春追问立案的具体期限,中原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告知宋会春:“因疫情未能及时处理,立案的具体时间我说不清,但是我们肯定会尽快推进。以后有什么进展,我再跟你沟通”。对于该工作人员含糊其辞的答复,令人疑惑不解。既然已经调查,那就很容易查清该公司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继而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处罚的决定,而不是以疫情为由,长期推诿。
值得一提的是,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柿园村(宋庄)A-04-02地块项目的安置房建设总建筑面积达32万平方米。如此大规模的工程竟然建在未完成土地征收的集体土地上,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显然属于违法占地;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大规模施工,违反了《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应当按《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处罚。但有权机关竟然置若罔闻。
为此,宋会春一再举报,长期一来,没有任何机关对此依法作出处理。虽然现在有了反馈,但仍然未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的告知,只是电话告知,如此草率地对待公民的举报,其所谓依法行政,还任重道远。
宋会春希望中原城管执法局兑现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查处,彰显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