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3月24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9点30分,由珠海中级法院院长黄炯猛在离职前替违法建筑侵害相邻权而启动民事再审案如期开审,整个庭审直播现场证实院长监督程序如同儿戏。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也没有组织当事双方调解。
该民事案件的起因是:位于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是伤残军人陈风强与哥哥的共有房屋,建造于2004年,根据规划共建了8层半,后被城管违法强拆了5层半!为此,伤残军人陈风强被迫信访维权17年,不仅母亲被殴惨死,自己也三次被构陷入狱。
到2019年,黄良文持2007年的批地手续,在金海岸华阳路509号的西侧要建造高楼,在做地基时,陈凤明发现没有按规划局要求留出2.58米的通道,遂向执法局举报,并通过金湾区法院及珠海市中院诉讼,确认黄良文的建房行为违法,判令其拆除违法超出部分地基。
排除妨害的民事判决生效后,黄良文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陈凤明申请了执行。然而令陈凤明意想不到,珠海市中级法院黄炯猛居然对该启动了院长监督程序,于2021年12月9日作出(2021)粤04民监5号民事裁定书,要对已经确认的违法建筑侵害相邻权的民事判决进行再审,中止了生效判决的执行。
今天的庭审开始前,出示了由原中级法院院长黄炯猛,向由22位人员组成的审判委员会提请审查的手续。法庭审理开始后,审判长宋义明说,本案是因为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而启动的院长监督程序的民事再审,并归纳了争议焦点。
法庭上,黄良文根据主审法官朱文春的询问,首先确认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又认为是陈凤明建造509号房屋时超红线范围,造成规划两栋房屋的间距少于了2.58米。 对此,陈凤明的代理律师出示了2009年金湾区规划局的函,证明黄良文是在2007年才从别处的金都花园调整到金海花园509号西侧建房,整个规划已经重新做了调整,两栋房屋间距2.58米是2009年调整的结果,陈凤明建房在2004年,无论是否存在超面积,均与后来的规划没有关联性,且黄良文现在仅仅是做了地基,完全可以纠正违法行为,也就是原生效判决不存在无法执行的情形。
主审法官还询问了陈凤明、陈风强弟兄俩,黄良文超规划红线建造房屋会造成的影响,陈风强明确了黄良文的违法建筑行为,不仅损害自己房屋的通风、采光、通行等合法权益,而且会导致消防车辆无法进入,造成安全隐患的公共安全。
伤残军人陈风强还特别提出了,对本案启动院长监督程序的原黄炯猛院长,跟黄良文是同乡的关系。对此,审判长当庭告知陈风强,如果本案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属于向纪检监察委举报控告不是庭审中处理的问题。
了解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人都知道,中国有天文数字的冤假错案及枉法裁判的民事案件,只有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才会启动院长监督程序,这一类的再审案号是“民监”,而一般的再审都是当事人提起,案号为“民申”,现实中,凡是院长监督程序的“民监”案件,几乎百分之百会推翻原判决,而当事人提起的“民申”再审案件,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就都是驳回再审。
黄良文与陈氏兄弟的相邻权纠纷属于一件稀松平常的小案,也没有任何的重大社会影响,且连黄良文本人都确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居然能够得到中级法院院长的“重视”,这才是这起案件值得法律界关注的焦点。
陈凤明电话:1361222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