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3月6日,本网获悉:2022年3月4日9点,郑州市中原区宋庄村民宋会春应郑州市城管局中原区分局一中队焦队长所约,到其办公室查阅举报无证施工处理的进展情况。但焦队长不在办公室,据焦队长的同事说,其去开会了。宋会春久等不见焦队长。对于焦队长言而无信,自丧公信力的行为,宋会春只得悻悻地离去,将予以追责。
宋会春曾多次举报郑州名兴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名兴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即使建成房屋也属于违法建筑。宋会春要求有权机关责令其停工并依法予以处罚。
2022年1月27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名兴公司作出了《责令停工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接受调查处理,并在二日内对无证施工作出书面说明,提交施工许可证和其他证明其行为合法的手续。但名兴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上述手续。
2022年2月7日,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工程暂停令》,当日9点起,暂停所有部位(工序)施工。
宋会春认为,仅仅对责令名兴公司停工是不够的,还依法应当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四规定,对名兴公司予以处罚。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直属一中队告知宋会春,案件正在调查之中,对于处罚还没有立案。宋会春感到很奇怪,案情在去年11月已经查清,名兴公司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已经符合充分必要的处罚条件,为什么还要调查?
宋会春问:“我报案后,你们对案件的处罚立案有没有期限?”该一中队焦队长竟然回答:“不知道。”执法队长竟然不知道立案期限,三个多月过去了,没有对违法施工的处罚予以立案,还以“不知道期限”为由,无限制地拖延立案,竟然还那么心安理得。这与“有限政府”原则格格不入。
宋会春将继续向有权部门举报,并要求对无证施工未立案的行政行为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