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5日,是我张建中(反腐义勇军)出狱一周年的日子。
2018年3月26日,我在去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围观“律师王全璋案”时,被天津墙子派出所杨斌、及国保等多人带走,后被以“寻衅滋事”定罪。而公、检、法给我的罪状内容却是“因言获罪”,真可谓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在本人于2021年3月25日出狱前的几天里,警方在我居住的场所近距离几米处加装了多个监视探头。我自2004年至今,坚持实名举报天津泰达俱乐部董事长董文胜(在押)等人的贪腐势力。然而,在本人近二十年的举报过程中始终遭受着公权部门灭绝人性的打击报复和迫害。本人自2021年3月25日出狱至今,依然遭受着公权力的打压和迫害。
先是我出狱后在2021年6月再次向中纪委举报张高丽、黄兴国(在押)、武长顺(在押)、何立峰、苟利军等人在天津主政期间涉嫌参与、包庇、纵容天津泰达董文胜(在押)等人的贪腐势力,后在2021年7月5日天津警方不出示任何手续要将我带走时,我用手机录制着警察和国保的执法过程,然而多名警察害怕他们的行为被曝光,于是恼羞成怒的一拥而上闯入屋内用暴力抢夺手机,在警察与国保用暴力抢夺手机的过程中,我的妻、儿均受到伤害,前妻被暴力致胸骨骨折及上肢韧带拉伤,至今无法康复。不仅如此,在2022年3月17日下午6点多,天津河北区警察、国保及防爆特警几十人手持盾牌及其它工具将我房门破拆而入将我带走。在转天我被放出来后,回到家中才发现家中头一晚上被两次抄家。所扣押电脑仍不出具扣押物品清单手续,警方的此举雷同于2018年12月我入狱被抄家时所扣押多台电脑也未曾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他们的这种行为只能证明一个解释,那就是害怕在我的电脑里所存有许多公权的暴行信息再次被曝光。
所以在我出狱后的一年里,无数次的向公安机关的督察、及警方110等多方投诉、报案后仍被警方置之不理。多年的事实证明,现行制度下的法律——就是枪杆子(即强权无公理)。
张建中于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