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4月18日,本网获悉:今天,宋会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1、确认郑州市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原农委)对宋会春举报置之不理的行政行为违法;2、责令中原农委对宋会春的举报依法作出处置。
宋会春于2013年12月与中原区人民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将宋会春安置在郑州市中原区宋庄A-04-02地块建设工程项目的安置房。签约后,宋会春立即将自家1000多㎡的房屋交中原区政府拆除。但签约九年后,该安置房尚未完成安置房建设。后来,宋会春发现,该拆迁地块既没有完成土地征收,也没有取得规划证,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即使建成安置房也属于违章建筑,不能保障房屋质量,也不能保证居住安全。
2021年1月20日,宋会春通过邮寄向中原农委提交举报信。中原农委于1月21日签收了该举报信,有《国内邮政回执》为证,但至今未作出处理,也未说明理由,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
宋会春举报的主要内容为:郑州名兴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名兴公司)在未取得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占用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宋庄村集体土地建房,即A-04-02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其第一期工程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达52075平方米,建筑面积达328423.83平方米,建房楼高达33层。还有第二期、三期工程的占地面积尚未计算在内。
宋会春请求中原农委依法查处,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但中原农委对宋会春的举报置之不理。宋会春认为,中原农委置之不理的行为,明显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其实质是纵容违法占地和违法施工。
宋会春希望郑州市中原区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