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4月4日,本网获悉:昨天,嵇书龙女士收到阜宁县公安局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一改以往答应准备赔偿的态度,认为办案人员已经发还了扣押的财物,未拘押其他财物,要求返回手机、衣物、电脑等不合法,再次暴露了该公安机关胡作非为且以习以为常。
嵇书龙女士因为带领村民抵制阜宁县政府从苏南引进有毒化工企业,保护村民耕地和自然环境,而被原阜宁县公安局长、副县长沈恩山构陷判刑两年,还在监狱中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酷刑折磨,于2014年11月1日活着走出监狱。2017年10月2日,嵇书龙女士因为继续在北京边打工边上访维权,再次遭到阜宁县公检法以寻衅滋事“口袋罪”重判4年!
在嵇书龙女士第二次被构陷过程中,遭到了办案人员乔绍佰与张开新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两人不仅长期对嵇书龙实施残酷的迫害,而且还扣押嵇书龙家人送进来的棉衣棉裤,让嵇书龙女士整个冬天只穿看守所发的一双凉拖鞋和一条大短裤。
2021年11月18日,嵇书龙女士获得释放后,一直在要求炮制冤假错案的阜宁县公安局返回当年扣押的手机、电脑、衣物,及手机微信内800元人民币等财物,但多次遭到公安局门口保安的阻拦,也无数次向盐城市公安局110与督察反映,均不予理睬。
2022年1月底,嵇书龙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写信投诉到江苏省的省长信箱。到2月10日,阜宁县公安局刑警队的郭教导员主动电话联系了嵇书龙,约嵇书龙去刑警队。第二天上午在刑警队,郭教导说公安局收到省长信箱转来的信,并说已经找过乔少佰和张开新,这两人也承认有一包衣服和一部智能手机,但他们不承认有扣押电脑,郭教导员还说要把录像调出来查,并问嵇书龙这些物品如果找不到了,能不能通过赔偿方式解决。
2022年2月9日,嵇书龙女士又收到阜宁县公安局督察队的来信,称乔少佰与张开新两人扣押嵇书龙财物问题正在调查,会在两个月内作出答复,让其耐心等待。昨天,嵇书龙女士就收到了阜宁县公安局的阜公信处字[2022] 2号 关于嵇书龙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据嵇书龙女士反映,之前阜宁县公安局确实归还了一些财物,但并没有全部归还,自己在归还清单上还专门做了说明,在自己投诉后与阜宁县公安局的交涉中,郭教导员也都已经承认尚未归还的扣押财物,现在突然又矢口否认扣押了,我对阜宁县公安局如此言而无信的行为坚决不服,将依法申请复查。
嵇书龙电话:1535828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