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6月1日,本网获悉:今天,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的法官来到十堰市郧阳区白桑镇江北集中隔离区,向已经被强制隔离在此的访民尹登珍送达(2020)鄂03刑再2号刑事判决书,该刑事判决确认十三年前判尹登珍犯敲诈勒索政府罪属错误,宣告尹登珍无罪!
湖北省十堰市的尹登珍,是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先富起来的人,而且是凭勤劳与智慧而非权力先富起来的人。2004年,尹登珍和丈夫夏家志租赁了堰中蔬菜公司的批发市场,但该公司很快就毁约,造成尹登珍投资的经济损失,并拖入无休无止的诉讼。十堰市张湾区法院虽然判决了蔬菜公司败诉,但在计算赔偿这一涉及尹登珍实体权利时,明显偏袒违约的蔬菜公司,导致尹登珍被迫上访维权。
尹登珍又因为上访维权,不仅被劳动教养一年半,而且在法院调解后不全面落实调解协议,导致尹登珍二度上访。因为在上访中尹登珍说了一句自己的经济损失应该有200万,在2009年被张湾区法院以“敲诈勒索政府”为由判刑三年。尹登珍的丈夫承受不了残酷的现实,与尹登珍离了婚。尹登珍一个弱女子从三十多岁维权被迫害至今已五十多岁,不仅家庭破碎了,还患上癌症已五年。
面对整整17年的迫害,及整整13年的上访申诉维权成功,目前仍然在非法隔离状态的尹登珍,拿到经历四次再审后的无罪判决书,真的是百感交集,失去的整整17年的人生最最美好光阴,及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将如何追回?本网将对尹登珍女士的下一步维权,继续给予关注。
尹登珍电话:1867197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