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

获刑6年6个月的黑龙江法轮功学员高鹏光的案情和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810日,本网获悉获刑66个月的黑龙江法轮功学员高鹏光的案情和简历,现通报如下:

高鹏光:1964年出生,又名高朋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人,穆棱市八面通镇高峰村公民,法轮功修炼者和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1990年代末期起,因其与其姐高永丽二人为强身健体、家庭和睦等而开始锻炼、信仰及宣传法轮功,而屡遭中共黑龙江省穆棱市当局的监控与打压;

2018529日,曾因宣传法轮功而被牡丹江市穆棱市国保警方和穆棱市八面通镇第一派出所警方联合非法闯入其家,谎称其邻居丢失手机报案后警方通过手机定位查到其家,故其家强行遭搜查,掠走其大量私人财物及相关法轮功书籍等,现场一片狼藉;后其又被诽谤偷人手机,遂旋即被警方暴力抓捕并被刑拘;看守所羁押期间,因其绝食抗议被非法关押,又遭毒打;

2020424日,穆棱市建行小区的法轮功信仰者曹淑芳老人的家中门窗出现破碎,其知晓后,遂与同是法轮功信仰者的孙士伟等人前去帮修,熟料当二人维修完毕准备离开时,却被跟踪赶来的穆棱市警方突然抓捕,同时,警方又将曹淑芳老人本人以及前去慰问、探望的其姐高永丽等人一并抓走;随后,其等5人各家均被查抄;同年527日,其等5人又被异地交由牡丹江海林市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予以批捕,并被关押在穆棱市八面通看守所;后其5人案被检察院起诉到牡丹江海林市法院;

2021716日,其一行5人案在海林市法院统一开庭受审,期间,其妻和其姐之女被穆棱市警方诱骗到当地派出所签字,就此被视为是其等犯罪的“证人”,并将她们的庭审旁听权取消;同年720日,其等5人被海林市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统一宣判,其中,其被重判有期徒刑 6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4人亦被分判68个月至13个月不等刑期;其等不服,均表提起上诉;202198日,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其刑期至20261023日。起初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服刑,目前在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