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9月27日,本网获悉:陕西城固县维权人士陈艳群于2022年9月19日,其案再次被庭审,宣判其“寻衅滋事罪”罪成,但鉴于其家庭情况困难,其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陈艳群对宣判不服,已于同日向汉中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据悉,其未成年女儿因其被捕而受刺激,曾多次自杀,幸被人救下。目前被监控限制于家中。
陈艳群:1976年6月8日出生,陕西省城固县人,城固县八栋楼小区居民,原陕西省城固县龙头镇龙头街东街卫生院职工,官员贪腐举报人,维权公民,中国曾押维权人士。
自2008年以来,曾因举报当地卫生院院长的贪腐行为而屡遭报复与打压;因其劳动报酬被克扣,致其长期处在高职低薪的尴尬境地;后其因此到院长办公室,要求公开卫生院财务收支明细和提出同工同酬等要求,随遭院长夫妻打成重伤;住院期间,又因人为因素干扰,使其最佳治疗时机被耽延,最终身体伤残被鉴定为六级,留下严重后遗症;为寻公道,在伤情稍好之后,随开始信访维权,要求当地政府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及其贪污公款的法律责任,不料又遭到劫访人员多次殴打、非法拘禁和拘留等处罚;因其长期坚持奔走在维权之路上,虽历经十数年,但却由此逐渐成长为一名勇敢而有清醒认识的维权公民;曾参与多起公民围观声援活动,诸如声援著名人权活动家秦永敏被抓捕判刑活动,围观张扣扣案件的庭审活动;在城固县政府门口举牌要求司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等等;随再遭打压和报复;2017年9月14日,曾因到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反映其姐、维权人士陈彦华因“操控”民师们在教育部维权而被城固县警方以“煽动非法聚会”为由行政拘留15天,并控告该县警方不依法履职,而反被汉中市汉台区警方扣押讯问20多小时,后又被以其到天安门、中南海非信访场所上访为由行政拘留10天;2019年11月19日,因在城固县宾馆门口将上访材料递交给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组的领导,但该领导在收下材料后又很快将材料退回,随后即被城固县警方拦截带走,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20年2月5日,又被警方变更强制措施而改为监视居住;2021年1月25日,再被城固县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21年8月25日,其案在陕西省城固县法院开庭受审,当日未予宣判,至2022年4月25日,又经第二次庭审,决定对其继续监视居住6个月;
2022年9月19日,其案再次被庭审,宣判其“寻衅滋事罪”罪成,但鉴于其家庭情况困难,其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其对宣判不服,已于同日向汉中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据悉,其未成年女儿因其被捕而受刺激,曾多次自杀,幸被人救下。目前被监控限制于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