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

获刑4年刑满释放的湖北京山维权人士鲍乃刚至今不能回家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1028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的湖北京山维权人士鲍乃刚先生于20221015日从沙洋长宁监狱满刑出狱,但湖北省京山市当局不让其回家,也不让他见朋友及妻子罗汉娥,更𣎴让他与外界联系。到长宁监狱去接他出狱的朋友们扑了个空,当局直接将他关进京山市宋河镇宾馆看管,他出狱之时恰逢"20大″召开的敏感时期,据悉鲍乃刚的身体状况不佳。

鲍乃刚简历:196663日出生,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人,复转军官,个体经商户,维权人士。

1998年,因其父曾为生计问题被湖北省京山县城管殴打至重伤偏瘫,自此为父上访申冤10年,遂屡遭中共湖北当局的仇视与维稳打压;

2003年,曾因上访被湖北省京山县法院枉判2年,其父亦在被殴打致重伤、卧病在床7年之后含冤逝世;期间,其因不断上访维权,开始逐步认识到自身维权悲惨命运的根源及对社会公共/敏感事件参与的必要;

2008,曾以志愿者身份积极投身到四川汶川地震的抗震救灾行动中,受到四川省绵阳市志愿者协会的书面嘉奖;

20112月,曾因在网上回应“茉莉花革命”,而被四川省绵阳市北川芜族自治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关押于绵阳市看守所;同年11月,被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后又于1121日被取保获释,并遣返湖北省京山县老家;

2014年,曾因其弟在广东省佛山市一家公司打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致死,而该公司逃避责任、不尽责处理,且将其母打伤,故而促其被迫再次上访投诉,却又被警方处行政拘留数天;后因其欲进京维权控诉,而被原籍维稳人员截访并施以刑拘和抄家;

2017210日,曾因参与旁听武汉维权人士王芳涉嫌“寻衅滋事”案庭审,又被京山县警方处行政拘留3天;2017217日,曾因向京山县法院对京山县公安局提起行政诉状,要求撤销京山县公安局对其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予公开道歉,而又遭法院枉法判决;20181018日,曾因到北京信访投诉,再次遭京山市(此时京山县已改为京山市)维稳人员劫持遣返,次日旋即被京山市警方传唤、抄家,至1020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113日,被京山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关押在京山市看守所;

2019725日,其案在湖北省京山市法院开庭审理;

202123日,被该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立即提起上诉;后经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21015日;据悉,看守所内曾遭狱方唆使的其他嫌犯殴打和霸凌,并被狱警多次威胁,迫其认罪,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