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0月8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半即将刑满的山东维权人士于新永先生已年届60岁,2022年10月9日,他将刑满4年半而走出牢房。于新永先生因追求社会正义与法治、依法监督公权力,依法伸张公民权利而身陷囹圄。
于新永:1963年出生,山东省济南市人,网名“济南老于”,前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警察非法暴力监督组发起人之一,民间抗霾志愿者,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个性为人实在仗义,热情智慧,而广受友人赞许和信任;近年来,因追求民主理念,积极参与帮助蒙冤访民维权活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起诉山东省多个政要部门等,故而遭到山东省当局的严厉打压被迫;
2015年,曾因国内爆出多起警察非法开枪打人、打死人新闻,而与他人共同发起成立“警察非法暴力监督组”,以关注呼吁诸如张六毛案、舒向新案、山东临沂少年派出所死亡案、徐明死亡案等社会热点案件,故而触及当局敏感神经,曾被警方多次约谈和警告;
2016年-2017年,曾因参与民间抗霾自愿者聚会,并率先起诉了济南市环保局,而遭到当局的干预与遏制;
2018年5月16日,被济南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传唤,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6月22日,被济南市检察院又新添涉嫌“侮辱罪”正式批捕,控其曾经撰写的文章侮辱了前任和现任的国家领导人,涉嫌侮辱罪,从而被逮捕;
其被提审过程中,主要被审问的是5年前其与他人纪念六四学运之事,被指有人举报他们在5年前曾非法聚会,纪念6.4学运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等;10月31日,其案被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以“侮辱罪”、“寻衅滋事罪”起诉至历下区法院;2019年6月21日,其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7月28日,终被历下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0月20日,被济南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