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

安彦魁传道:奇葩“偷渡”案件陈述


来源:太原郇城归正教会  November 26, 2022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在主里面问候你们平安,问候我亲爱的弟兄张乘豪平安,特别问候我们亲爱的家属平安,你们在外面辛苦了!也问候两位辩护人平安!

谢谢你们给我陈述的机会,被关押这么久有机会重温做人的感觉。况且的我的案子是一个奇葩:案中有案,耐人寻味。若能陈述在一个有良心与智慧的法庭,是再好不过。

前几天读历史,发现大唐高僧玄奘去西天取经,居然是通过违禁偷渡的方式;二十年后他从印度回国,居然没有被关押受审判。反受到当朝太宗皇帝极大的礼遇。作为教会的传道人,我和玄奘可得一比,都被称为宗教神职人员。但我和唐僧真不一样,唐僧偷渡了,我的确没有偷渡。唐僧取经回来还是叫人拜偶像;但我们所取、所信的圣经,却教导人脱离偶像、归向真神,并他儿子主耶稣基督对罪人的救恩。

2021728日,获悉汾阳张立功、王润云等五位弟兄被捕。震惊之余,我也有点看不起这个题目。我想什么人的馊主意,取用了所谓“偷越国(边)境”的罪名。任何明眼人都看出来,明明是有护照、有签证,按着限定的时间,通过海关和安检出境入境,怎么就成了偷越国境?若这样的罪名成立,海关的工作人员,出入境办理的工作人员,岂不都要受到牵连?若这样的罪名成立,很多有过出境入境的中国公民,岂不都将被冠以同样的罪名?那么中国的法治生态环境,将变得何等恶劣?但就这么一个在我看来差劲的题目,却撬动了公检法的杠杆,又从汾阳引火烧到太原,将我和张乘豪弟兄绑来这里,受审判、被定罪、被关押。

20211121日,那天是礼拜天,我们一家照惯例在主日敬拜神,和教会弟兄姊妹在一起。十二点结束回家,谁知回来一下电梯,发现家门大大的敞开,里里外外都是人,穿着警察的制服。作为主人,我质问他们依据哪一条撬开家门?警察怎么可以这样做?他们发现我就是他们要抓的人,一拥而上不容分说将我拖走。在我旁边六岁的女儿,左手架着绷带,左肩锁骨骨折(我原准备带她去复查),这时候却被吓得哇哇大哭……在我被关押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挂心她,这事会不会影响她的成长?我将来该如何向她解释,这如同强盗的行径,是来自于光明正大的所谓“警察”?

对于我的被抓,我并不感到意外,在我之前已有许多主的教会被冲击,许多为牧师传道人被抓。他们中间有的被定罪为“非法经营”,有的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的被“非法持有恐怖主义物品罪”,有的被“诈骗罪”,到我这里是“偷渡罪”,已经很客气了!

但又有谁看不出来,这个刑事案件的背后是一个宗教的教案。这分明就是一个宗教的迫害,是主耶稣基督教会遭受的逼迫。就在上次85号开庭的前一天(84 日),我的妻子被他们抓走?为什么要在84日,无非是不让她在庭审现场见我一面,这不是迫害是什么?到85号开庭之后,张乘豪弟兄的妻子郭娟姊妹,刚刚参加完庭审就被抓走,这不是迫害是什么?就算我们犯罪了、偷渡了,我们的妻子又做了什么?这不是迫害是什么?

那些抓捕我们的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才不是关心什么偷渡,他们真正关心的——这些人是基督徒,这些人去马来西亚,是参加主里面教会的聚集。这并不是一个犯罪的聚会,而是一个分别为圣的聚会。但他们害怕这个分别为圣的聚会,多过于害怕犯罪的聚会。为此只要他们是基督徒,他们的宗教之旅、信仰之旅,就不能被算作“旅游”。他们的签证若是“旅游”,就必须被恶意解释为“偷渡”。

在我们的口供里,我们所交代是我们没有犯罪的事实。他们解释为犯罪事实。我们的护照、签证、海关记录,是我们没有犯罪的证据,他们却解释为犯罪证据。更为可笑荒谬的,是他们把他们犯罪的证据用来作为我们犯罪的证据——他们所提交的视频证据,原是他们如何撬开我们家门,如何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搜查的证据,却反倒用来作为定罪我们“偷渡”的证据!

我多次和办案的警察讲,何不清清楚楚、何不直接的说,我们就是要打压教会,就是要逼迫教会?何必制造这些莫须有的罪名?把没有罪的人做成有罪,你们做的是如此辛苦!其实你们也知道,宪法36条明文,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其实你们也知道,逼迫主的教会,不但违背了中国的宪法,且违背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公约,更严重的是违背了天上国度上帝神圣的旨意——神的旨意是基督、是教会,逼迫教会就是逼迫基督、逼迫神。

他们所讲的“非法教会”,其实也不过是虚假命题。所谓“非法教会”,不过是把“家庭教会”的合法地位,进行了非法的剥夺。当执法者将家庭教会视为非法教会,就必然启动一系列的非法执法。剥夺教会作为教会的地位,剥夺家庭作为家庭的地位,剥夺公民作为公民的地位——这一切在我的案子上有活生生的体现。我们是教会,却不让我们聚会,这岂不是剥夺了教会作为教会的地位?我们是家庭,却随意冲进家里来抓人,并且撬开家门来抓人,这岂不是剥夺了家庭作为家庭的地位?我们是公民,却遭到随意的关押,并且一关就是一年。试问任何一位中国公民,他们要出境去马来西亚,是不是只要办理了护照签证?但这样的权力在我身上被剥夺了——剥夺就剥夺吧!还要通过法律巧言令色的解释,通过法院装模作样走过场,好让他们的剥夺,变得好像合法,其实他们才是非法,他们才是犯罪!

当法律遇到教会,执法者需要认识教会的超越性地位,和法律的有限性本位。法律的基础是事实,是是非黑白的真理尺度。法律不能颠倒黑白,也不能指鹿为马。法律不能把不是教会的定义为教会,也不能把是教会的定罪为非法教会。孟德斯鸠说,法的精神就是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如此存在物及其关系先在于法律。但教会所经营的,却不仅仅是存在物之间的关系,而是造物主上帝与受造物之间,在主耶稣基督里和好的关系。教会是什么?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定义教会的是她的元首主耶稣基督。教会是神的家、神的殿,定义教会的是圣父、圣子、圣灵的上帝。教会是天国的直辖市单位,定义教会的是上帝的天国,而不是世俗国家的法律。就中国的文化传统说,法不能大于天,因为法律的原型是天理或者天道;就着圣经说,法不能大于神,法律的主人就是上帝,法律的根本就是上帝神圣的属性和旨意。

尊敬的审判长,我想今天的案子不好审。因为这个案子背后牵涉着其他的案子。

首先,这是关乎一个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的案子。20201115日,我们的教会第一次被冲击,好几位弟兄姊妹被抓,直到晚上被释放,其间查抄没收了一些诗歌本书籍物品。20201230日晚上,我们第二次遭遇冲击,五位姊妹被关押了24小时后获释,我本人则继续被行政拘留15日。拘留证上写着,若不服该处罚,可以到晋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我出来后去诉讼,晋源区法院却不受理也不说明原因。我们委托律师继续逐级上告,直到最高人民法院,等来的却是这一次的被抓。

其次,这个案子也可以刑事反诉——虽我知道在刑事案件中没有反诉的程序;但这个角度可以刺激我们还原案件真相。就是作为原告的公诉人,同样涉嫌触犯了刑法245条“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搜查罪”,刑法243条“诬告陷害罪”,刑法251条“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原告是检查人员,自己可以量刑多少。

第三,这个案子背后是学术议题的学案。宗教自由、政教分立,包括关于家庭教会,这是一个旷日持久的学术议题。

第四,这个案子背后是宗教议题的教案。尊敬的审判长,您今天要扮演的角色,是宗教裁判所的角色,要审判哪一个宗教是真宗教?其他的都是假的。哪一位神是真神?其他的都是假的。哪一条道路是通往天国的道路、真理、生命?其他的都通往地狱。

要审判今天的案子,需要重审六十年前文化大革命时期,基督教被打倒成为“牛鬼蛇神”,后来却又平反了;要审判今天的案子,需要重审120年前义和团屠杀西教士和中国基督徒,后来却又赔款了(汾阳医院、太谷农业大学和山西大学系当时候赔款所建);要审判今天的案子,需要重审两千年前的主耶稣基督,他是神的儿子,却被有罪的人类判处死刑,钉死在十字架上,但后来主耶稣复活了,那个审判官反倒被历史定罪了。

尊敬的审判长、公诉人,法律寻求公正,你们是法律的代表人,我恳请你们敬畏上帝,仰望星空,履行神圣的天职,做出公正的判决。就算你们今天的审判不公,我仍然相信,今天的审判小于历史的审判,历史的审判小于永恒的审判,人间的审判小于上帝的审判。 就算你们的审判不公,将我们定罪判刑——作为基督徒 我很荣幸我是为义受苦,不是为罪受苦。我是为持守信仰、持守真理受苦,不是为犯罪受苦。圣经上主耶稣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我已经蒙受上帝的恩典,从永恒的审判之下被救赎出来,我已经因信基督得救称义。但是你们,还没有听过主耶稣的福音:就是天国近了,你们也要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