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张浩然
胡鑫宇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1月29日,江西上饶警方发布消息称,失踪几个月的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鑫宇的遗体于头一天在金鸡山上被发现,发现时,胡鑫宇呈“缢吊”状态,身边有一支录音笔。对此,舆论广为质疑,因为在此前,当地警方曾组织数千人在其学校附近展开拉网式巡查,并未发现异常。
因为上述进展和公众对胡鑫宇案的高关注度,各路媒体纷纷派出记者,前往上饶的铅山县采访报道。记者们发现,胡鑫宇的遗体准确地说是出现在金鸡山上的国家粮库当中,该粮库的全称为:“江西中储粮铅山直属库”。据悉,这一粮库曾是粮食储备库,附近铁路站台废弃后逐渐作为仓库使用。粮库只有内部职工可进入,职工自己养鸡、养鱼。
粮库既然已经废弃,警方在通报发现胡鑫宇遗体地点时,为何要刻意隐藏?这令舆论为之哗然,在此压力之下,警方被迫对此进行回应,称不便写出粮库的名称,所以只将其描述为金鸡山树林。即便承认这一事实,听众仍然不满,网上继续责问:之前在其它区域搜寻无果的情况下,为何没有进入粮库仔细搜查,这明显是死角,为何要放弃?
在胡鑫宇失踪期间,其实在全国还有其它失踪的青少年,网上舆论将其与非法器官交易挂钩。胡鑫宇的遗体,经家人确认,的确是胡鑫宇本人。可是,不管是其家属,还是公共舆论,更倾向于认为胡鑫宇之死系他杀,而非自杀,所谓的“缢吊”处,或许并非案发的第一现场。
胡鑫宇作为体重超过100斤的人,倘若真系自缢身亡,自10月14日离开宿舍过后,到遗体被发现,历时106天。这么长的时间,医学界人士以及有经验的办案警察均认为,一则用鞋带上吊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难以成功,鞋带的承受力太有限;二则自缢身亡后,如果这么久不被发现,脖颈断裂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会身首异处,与现场发现的情况不符。警方在通报中还绝口不提大家关心的胡鑫宇身上的器官是否完整这一细节。
综上所述,对于上饶警方的一系列回应,公众舆论并不信服。众所周知,在疫情期间,官方对密接者的追踪可谓异常精准,为何一个大活人不见了,却要找寻数月?如今发现失踪者遗体,却又在通报中支支吾吾,无法将公众关心的内容悉数呈现?
胡鑫宇失踪后,舆论一直都在对其关注,最近尤烈。一般的人在之前只知道胡鑫宇失踪,但并不知道当地警方一直拒绝正式立案,维权网率先披露了这一实情。虽然长时间未能发现其遗体,但思维正常的人都推断胡鑫宇十有八九是已经死亡。只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人倍感牵挂与惶恐,因为此案不破,任何家庭的孩子都可能在校园内人间蒸发。
当局为了维护社会和政权稳定,自200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密集安装监控摄像头,这一计划叫做“天网工程”。其后,各种大数据、人脸识别、健康码、行程码等监控手段层出不穷,校园内也被“天网工程”高密度覆盖。即便如此,类似胡鑫宇的失踪青少年案件频繁发生,令民众十分担忧和焦虑。现实证明,天网工程,只是在追逃、维稳的时候显效,而在有人失踪的关键时刻失效。有经验的警察私下表示,胡鑫宇失踪,其去向的范围,通过“天网”监控记录,应该是容易确定的,正常情况下,只要不被毁尸灭迹,一周内找到遗体问题不大。
仅仅凭借上饶警方的通报,可以说,迄今为止,我们完全不能排除胡鑫宇遭遇他杀的可能,正因为通报的模糊,所以,公众更宁可相信胡鑫宇是死于他杀,该命案的背后,或许水很深,不排除警方有人与凶手有勾结的可能。对于当地警方,大家显然已经丧失了信心,任凭其如何通报和回应,都没有人相信,深陷塔西佗陷阱。从警方的相关行文观察,只是希望将胡鑫宇之死往自杀上引。
对于胡鑫宇案,中国多位维权律师于1月30日发表了“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公开信”,该信指出,现有死亡案件处理制度缺乏正当程序且被广泛滥用;死亡事件属于社会重大事件,目前,政府对事件的处理方式基本是由侦查机关主导,鉴定方表面中立,虽然具备一个试图导向公正的面孔,但跟司法机关或者警察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缺乏一个正当程序,鉴定机构如墙头草,鉴定结论常反智、反常识,最终的结果是侦查机关出于维稳的需要,难以给公众一个真相和公平的交代,是本质上反法治的做法。
到目前为止,上饶警方仍未把胡鑫宇案定性为刑事案件。胡鑫宇案的代理律师郑晓静告诉《南方都市报》,原本胡鑫宇家属打算1月28日提交刑事立案申请书,但当天接到警情通报后,决定等最终调查结果,再考虑是否申请立案。关于警方通报的用语“缢吊”,律师表示,“缢吊”一词只是描述尸体被发现时的状态,发现“缢吊”的尸体,不能准确判断其死亡原因究竟是“他杀”还是“自杀”,还是得通过尸检才能厘清。
1月29日下午,上饶铅山县殡仪馆、有关部门专业人士对胡鑫宇衣物进行检查,衣物破旧,口袋内发现10元现金。现场一官方人士称,尸检已经完成。此前,铅山县县长未小刚表示,工作专班正在持续进行处理,同时按照办案规范处理遗体、家属情绪安抚等工作。家属目前正在申请异地公安侦查,能否通过还需要由警方决定。
面对全社会都在对胡鑫宇的死因强烈质疑的情况下,在2月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西多级公安机关却正式宣布此案终结,结论仍然是胡鑫宇自杀身亡。结论一出,一些此前公开质疑的人士便遭到打击报复,包括拘留和封号。如陈某贵被逮捕,栗某珺、栗某臣父子以及陈某红被行政拘留。
种种迹象显示,就胡鑫宇案,上饶警方一直都是在循民事案件方向调查,如今虽然已经作结,但公众仍然不服。因为在鉴定机构与公安机关沆瀣一气的当下,法医肯定会唯警方的马首是瞻。可以肯定的是,在当地,很难通过鉴定来还原事实真相。因为雷洋案等前车之鉴,即便有公安部介入,为了维护警方的形象,此案最终仍然会不了了之,以自缢身亡定谳。只要真正的知情人守口如瓶,此案将永远成谜。
202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