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

维权评论:“铁链女”案宣判,诸多疑难仍未见青天


特约评论员:汪道衡

202346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拐卖妇女案和被告人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案。次日,该案作出判决,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

“铁链女”事件自去年春节前后开始持续发酵,最终引发网民热议,部分关心此事的人士甚至还亲临事发地徐州丰县,对事件展开民间调查,两名“90后”年轻女子甚至因此而被行政拘留数日后获释,期间遭到暴力殴打。民间社会之所以高度关注此事,出于多重原因,一是因为被铁链锁住和小屋囚禁的是女性;二是官方缺少公信力,调查与通报内容均值得怀疑;三是希望能通过民间调查还原事实真相,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然而,一些深度且内容可信的调查报道在获得高流量过后,纷纷不翼而飞,徐州和江苏官方一度对此事进行官方通报,但是,对于官方的调查结果,质疑声音巨大。

今时今日,只要官方对一件事情发布了调查结果,就容不得半点质疑,任何与官方不同调的声音,都可能会被视为造谣或寻衅滋事。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在江苏省的通报发布过后,就很难在中国大陆的平台上看到大块的质疑文章了,所能看到的可能顶多是一些热心人士对女受害人“铁链女”的牵挂,一段简单的话或者一张她被铁链锁住的图片。

舆论的压力虽然对于此案的处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是,距离很多人希望看到的结果依然遥远,一则受害人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官方通报并不令人信服;二则受害人在事件发酵过后身在何处?是继续囚徒般的生活,还是获得了与亲人团聚的机会?三则能否将所有涉案人均绳之以法,并进行不折不扣的处置?

据悉,在“铁链女”事件发酵过后,丰县如临大敌,尤其是受害人被囚禁的村庄,只要有外地口音的人试图进入,就会被严密监视。所以,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媒体记者和热心人士能实现与“铁链女”的面对面,也不见其亲人出来证实其遭遇与身份。越是这样,外界便越是怀疑官方对其身份的描述不可信。按说,在事件发酵过后,官方第一时间就应该对其进行解救,让其早回故里,与亲人团聚,可惜,这个方面,看不到只言片语的报道。

董志民作为“铁链女”的强行“丈夫”,也是人口贩卖当中的买主,涉嫌违法犯罪是铁板钉钉的,只是,他最终的罪名只有两项,虐待和非法拘禁,拐卖妇女罪和最重大的强奸罪与其无缘。就算当年买人的钱是董志民的父亲出的,因为其已经去世,无法追究,而违背受害人的意志,在非法拘禁期间,将其强奸无数次,生下八个小孩,这么明显的涉嫌触犯强奸罪,为何没有依法调查?

中国《刑法》第241条第2款明确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而236条正是关于强奸的量刑规定,而董志民等人明显属于情节极为严重的,但凭强奸罪坐实便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死刑。可是,董没有依法被以涉嫌强奸罪起诉、受审。

相当多的网民认为上述判决是在侮辱人的智商,明显的避重就轻,变相为恶人保驾护航。球评员李承鹏对未判强奸罪感到愤愤不平,他认为,这就像只判了危险驾驶罪却不判谋杀罪。迟夙生律师则质问:“有通知被害人或被害人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吗?”他认之所以不会这样做,是因为担心穿帮。还有人将此案与九年前的掏鸟蛋案相比较,当年闫某因为掏了16只鸟蛋,获刑十年半,董志民对受害人进行囚禁、强奸、虐待,并且生下8个孩子,却仅仅获刑九年,一个女人的一生,竟然不如16只鸟蛋,这是什么法治?

长期关注“铁链女”的推特用户“Petition For Xiaohuamei”于48日对此判决结果评论道:一审判决表明,“婚姻家庭”俨然成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强奸、故意伤害等累累罪行的“保护伞”。我们有太多悬而未决的疑问,也无法停止渴望一个于法于情更加公正的判决,为了小花梅和那些未被社会看见的受害女性,我们在此发起联名,要求司法机关重审、再审本案。相当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都转发了徐州法院的消息,只是,评论被关闭或者看不到一条评论,可见,不是没有人评,而是质疑的声音太大,不希望公之于众后引发新一轮的轰炸。

中国官媒新华社47日报道称,“铁链女”的精神疾病病情已得到控制,身体状况稳定。目前她能够在医生、护工帮助下穿衣、吃饭,可与医护人员简单交流,但仍然存在认知障碍。然而,对于已经撒谎成性的官方媒体,仅仅只是文字上的这种表述,并不能让人对“铁链女”的处境放心,在她无法与外界自由接触的情况下,任何官方说辞都不可信。

“铁链女”事件不仅在中国国内发酵,在国际社会也引发巨大关注,有民间机构于去年8月在联合国“残障人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政府履约情况时,递交了有关此案的报告,该委员会审议得出了结论,并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确保施害者受到起诉和惩处,向受害者提供适当补救,例如纠正和适当的赔偿,包括无障碍的庇护所、顾及性别和年龄的身心康复支助以及康复等,可是,迄今为止,只有官方的自说自话,“铁链女”身在何处,真实处境如何,外界根本无法探寻。

虽然外界对于“铁链女”案深表质疑,但是,在没有法治的一党专政大环境之下,除了那些当事人之外,外界的质疑很难得到满意的答复,对此案的种种期待注定不会得到良好的回应。钱云会案、李旺阳案、曹顺利案等等,虽然疑点重重,却最终不了了之。“铁链女”案也一样,注定到此划上句号,继续质疑或者抗议,恐怕都无济于事,只有等到真正实现民主法治后,才可能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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