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4日星期日

福建访民叶钟等对北京民警违法扣押、侵害公民信访权利行为的投诉、控告


控告人1:叶钟,硕士,工程师,身份证号:35010319780611491X,户籍地址:福建省福州晋安区鼓山镇连潘村129号,电话号码15306910221

控告人2:邱香英,女,身份证号:350103196305020347,住址:晋安区岳峰镇竹屿村坊兜11-1号,手机号码:13635276425

控告人3:邹美玉,女,身份证号:350126194505040049,住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黄石村义塘街68号,18850442796

控告人4:唐玉英,女,70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电话:13400570283

控告人5:林宝珠,女,75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电话:

被控告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永外派出所三个民警和其副所长

20234月底,本人叶钟因妻子白血病无钱治疗(且无房可卖)和产权房650平方米,于2016830日被非法强拆,至今未得到寸土安置且分文未赔,而进京依法上访。

202353日约17时,我在北京的南三环木樨园附近的百荣世贸商城买菜,偶遇到控告人2﹑3﹑4﹑5,她们说从这里走路2.5公里就会到国家信访局人民来访司,大家说准备在这里的马路边长凳上坐到天黑,就可以走路去国家信访局排队。

刚坐了10分钟,来了三个北京民警(其中一个清瘦的50多岁身高1.71米,身体很有特征,身体前倾的很厉害,似乎骨盆和脊柱已经断裂,刚刚被拼接,但是拼接技术太差劲,身体前倾地仿佛会再次断裂的样子)和两个协警,要我们出示身份证和搜查背包等行李,搜查完毕,未发现任何异常物品。然后问我们来北京做甚?我们回答说去国家信访局反映我们的冤情,并申明我们是依法正常上访,没有违法行为,应该立即让我们走。三个北京民警说知道上访是我们的权利,但不能放我们走,要通知派出所领导过来继续调查。(可以查看“木樨园桥北”公交站的西边(十米内)和百荣世贸商城东边之间空旷地带的长躺椅的监控录像)。又过了10分钟,一辆10多座位的警车开到我们面前,下来一个带眼镜的约40岁的所领导(身高1.76米,比较瘦),后面的情形详情见(证据一:录音材料原声及说明)。(根据录音可以查出那四名警察真实身份)

我们被扣留在东城分局永外派出所后,我的手机被带眼镜的约40岁的副所长抢走了并删除原来在百荣世贸商城那三个警察照片,我还对副所长抗议:那三个警察允许我拍他们的执法照片的。副所长对我的抗议不予理睬。之后,把我们男女分开扣押在“讯问室”,由几名协警看押,带眼镜的副所长离开了。(可以查证派出所监控录像。)

我指着“讯问室”墙壁上的《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

()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

()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对协警们抗议说,我们不符合继续盘问的规定,并且说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九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

如果继续扣押,是变相的非法拘禁的违法行为。协警们向副所长打电话汇报完我们的抗议后,无果。

又过了一个小时,带眼镜的副所长说带我去隔壁房间做笔录,我指着他警服的警号警告他说:“如果骗我,我会去公安部告你。”他满口答应说不会骗我的。(可以调查派出所监控)。果不其然,我一出那个讯问室的铁门,就猛扑上来6个黑社会人员,把我绑架到一部别克7座商务车内,一路飞驰押回福州,期间21小时不让吃喝和大小便,严重侵犯人权。其余控告人的情况和我基本相似。

公安部三申五令,禁止公安民警违法拦截正常依法信访的上访户,这多名北京民警置若罔闻,知法犯法,滥用职权,为非作歹。

北京警察现场盘查,得知我们是访民身份后,不仅不让我们正常信访,还违法扣押,变相的非法拘禁,截访卖访牟利,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公民的信访权利,罪大恶极,国法难容。

北京市木樨园桥的辖区东城分局永外派出所三个民警和其副所长,严重违反了《宪法》、《刑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等等,请上级领导贯彻执行习主席的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体恤民情,依法处理这种国家公务员中的害群之马,以彰显正义。控告人:叶钟、邱香英、邹美玉、唐玉英、林宝珠等。

时间:2023511

附件         

证据一:录音材料

录音时间:2023531738

录音地点:北京市南三环,“木樨园桥北”公交站的西边(十米内)和百荣世贸商城东边之间空旷地带的数条长躺椅旁。

在场人:(控告人15和被控告人)

录音内容:

当时我们五个人的身份证都已经被扣了,我(叶钟)对他们(三个民警)说,不让我们走是违法行为,请立即释放。

脊柱有问题的警察说:“等一下所领导来处理,他是政法大学毕业的。”叶钟说:“政法大学毕业的警察更应该讲法律,无故扣押我们就是违法的,知法犯法。”

脊柱有问题的警察说:“请你们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

我(叶钟)抗议说你们是违法,我配合工作相当于共同犯罪。

那个带眼镜的约40岁的副所长问:“来北京干嘛了?”

我们(5个控告人)同时答:“正常上访。”

那个带眼镜的约40岁的副所长说:“没问题,我把你这情况往上反映,你该走走。但是我们市公安局盯着探头了,问,怎么有这么多人?

我们得了解一下情况。我们警察和你们没有矛盾。”

叶钟说:“(北京)没开大会,市公安局不可能调动人脸识别探头盯着我们,你这警察说谎。并且你们警察押走我就有矛盾了。”,

那个带眼镜的约40岁的副所长说:“没押我们回去,是协助我们警方开展工作,而且是必须的。”

我(叶钟)质疑他怎么不给传唤证或者其法律手续。

叶钟又说:“不能交给当地政府或者黑社会绑架回原籍?”

带眼镜的约40岁的副所长说:“不会,不会。”

叶钟问:“说话算数吗?”

带眼镜的约40岁的副所长说:“说话算数。”

带眼镜的约40岁的副所长说:“你们反映的是当地的问题,跟我没关系,我们要排查是治安秩序,我们得调查清楚,明白了吗?”

叶钟说:“我一直重申我们是正常信访。”

带眼镜的约40岁的副所长说:“我得带你们回去做笔录,不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笔录做完就可以走。”

叶钟再次强调说:“不会通知截访的?”

带眼镜的约40岁的副所长说:“喂,你问了多少遍了,我肯定不会的通知截访的。我只是核实一下,帮你们往上面反映。各位,听我说,市公安局要我们过来排查,不怕你们是上访的,是怕你们进京以后又拉横幅喊口号,这种扰乱我们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所以我们警方要排查一下,所以要配合警方的工作,明白没有?不是说把你们抓了,关了,拘了,拉回原籍,不会的,听明白没有?”

邱香英说:“领导,我们没有拉横幅喊口号,没有扰乱我们公共场所秩序,只是明天早上将去国家信访局刷身份证登记冤情。”

叶钟说:“只要没有拉回原籍就好。”

其他控告人嚷着:“我们正常信访没有违法,凭什么扣押我们?”

带眼镜的约40岁的副所长说解释清楚了,就把我们用中型警车拉走了,我们被扣留在东城分局永外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