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6月12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河南省沁阳市维权人士李富玲到济源市中级法院,要求查阅自己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的(2018)豫96刑终141号案卷,主管档案副院长李友军称该案涉密,以粗暴拒绝方式,等于自证该案为冤假错案的事实。
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东庄村的李富玲女士,因为举报紫陵镇东庄村书记陶丽明胡作非为及长期吃空饷问题,及举报财政局局长的妹妹冒她人名额进入教师队伍,从而成为了政府的维稳对象,而且她作为紫陵镇东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宅基地的权利也被村支书控制的村民委员会给剥夺了。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富玲因为相信党和政府的所谓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政策,结果被地方当局无中生有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半。而且,在刑满释放后的李富玲女士,每到在所谓“敏感时期”都逃不过被监控与不法维稳,即使是躲回到老家济源市居住,济源市的地方当局也会积极配合沁阳当局践踏人权行为的不法维稳行为。
为了搞明白地方当局热衷于不法维稳的根本原因,李富玲女士一直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追查地方当局的“三公及维稳经费”的政府应当公开的信息,但政府信访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要么以“三公”经费不属于公开范围拒绝公开,要么答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却在其提供的官方网站根本查询不了应该公开的信息。
李富玲女士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一直在为自己的冤假错案进行申诉,所以要到当年徇私枉法裁判的法院查阅相关的案卷材料,在屡屡遭到推诿搪塞后,在上个月的12日以书面形式要求查阅,结果还是遭到副院长的以涉密为由的拒绝。
在法律上,寻衅滋事行为属于公开的行为犯罪,显然与涉及国家机密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一定要将该类案卷归于涉国家机密,那几乎可以肯定案卷中有不可告人的徇私枉法犯罪的证据。
李富玲电话:1523871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