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日星期六

给袁书记、胡市长的一封信:关于付廷祥等人被控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综合情况反映

 

尊敬的 袁家军书记、胡衡华市长 :

我叫付朝树(身份证号:51232419520520XXXX联系电话:13896676768),现年71岁,家住重庆市丰都县保合镇何家场村10组,是一名曾服役过西藏自治区的老退伍军人,也是一名有着51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

因我两儿付廷祥、付廷伟,大儿媳吴海燕,内弟刘福新蒙冤,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正在遭遇严重司法不公,特向您致信反映,恳请领导关注,并监督涪陵区司法机关公正处理付廷祥等人案件。


案件基本情况(两轮追诉)

我大儿子付廷祥也是一名退伍军人,案发前是丰都县政协委员。自2010年起,付廷祥经营多家公司。重庆曙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曙光公司),于2010年中标取得采砂许可证,主要从事采砂行业;重庆市江都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江都公司)、重庆品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品信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行业。我小儿付廷伟、内弟刘福新等人也在公司做事。

付廷祥经营公司十余年来,先后解决当地就业上千人,案发前三家企业在岗员工近400人。多家企业十余年累计纳税近两亿元,曙光公司另外累计给政府交纳了上亿元的砂石资源费。付廷祥还积极从事各项公益事业,帮助困难职工、资助贫困群众,付廷祥本人以及公司曾多年荣获政府及社会团体多项荣誉称号。

付廷祥作为一名普通农村长大的青年,白手起家,艰苦创业近二十年,因被诬告身陷囹圄,至今羁押近四年。“6.11专案组”对付廷祥辛苦创建的企业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前后两轮大抓捕,导致企业员工人心惶惶,加之三年疫情,企业经营状况急转直下,员工们辞职的辞职,流失的流失,目前一大半员工处于失业状态。

现在,曙光公司早已歇业,江都、品信公司举步维艰、濒临倒闭边缘;江都、品信公司在2021年就被政府代管。涪陵区公检法不是在办案,而是在迫害民营企业家,搞垮丰都县经济,捣毁丰都县营商环境,与党中央的政策唱对台戏。 

2019年第一轮追诉:

一:侦查,公安按扫黑除恶标准查办

20196月,付廷祥等人被诬告,重庆市公安局指定涪陵区公安分局核查“涉黑涉恶线索”。自613日至11月,付廷祥亲属以及三家公司的管理人员,先后有30余人被传唤、被拘留、被监视居住、被逮捕。付廷祥70余岁的母亲刘福梅,也被关进看守所30天,我有心脏病,被公安吓得住进了医院ICU

公安按照扫黑除恶的标准,将付廷祥等人倒查20年,从2010年至2015年采砂过程中发生的大小纠纷早已案结事了,但全部都被翻出重查。

【抢劫、故意毁坏财物】

2005年付廷祥因打牌怀疑被对方算计(抽老千),找他人交涉后对方退还了3000元钱,但钱被另外两人拿走,付廷祥并未拿钱,当年公安立了敲诈勒索案,但检察院审理后认为该罪名不成立,并于2006年公安撤销了刑事起诉,改为了行政处罚。但是,在2019年时该案被进行再调查,好在2019年公安坚守法律的公正,没有立案重复追诉。

20134月,代兴龙租用“桂竹506”采砂船越界到付廷祥中标的采砂区域采砂,付廷伟等人多次拔打丰都水务局、海事处、长航公安等管理部门的电话进行举报,在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出于正当防卫,阻止代兴龙盗采的行为,损坏了“桂竹506”采砂船的燃油管。为此,付廷伟、熊伟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并且刑罚早已执行完毕。但在2019年,专案组竟然对这起案件重复立案。经查实,付廷祥与该起案件无关,付廷祥并未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追诉。

【寻衅滋事(未被起诉的略)】

2013年上半年,代兴龙租用“贝凌号”采砂船越界到付廷祥中标的姜幺毛水域盗采被阻止,该起案件无肢体冲突,当年也没有报警记录。但在2019年,专案组却以寻衅滋事罪为由,将付廷祥、付廷伟、吴德明等人移送审查起诉。

20119月,阮兴兵因不履行合同,不支付采砂承包费,被付廷祥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阮兴兵继续到付廷祥中标的水域采砂被阻止,当年有报警记录,但双方无肢体冲突,因无危害后果,公安人员劝阻后未做任何处理,所以连治安案件都算不上。但在2019年,专案组同样以寻衅滋事罪,将付廷祥等人移送审查起诉。

2011年底,熊德清“金沙2号”采砂船在付廷祥中标的姜幺毛水域越界采砂被阻止,后经水务、航道部门协调处理,双方无冲突,公安未做任何处理。但在2019年也被专案组以寻衅滋事罪为由,将付廷祥等人移送审查起诉。

2013年上半年,代心龙在马鞍山大桥下卸沙,因该区域已被付廷祥公司租用,代心龙被阻止卸沙后报警,双方无冲突,当地公安未做任何处理。但在2019年也被专案组以恶势力寻衅滋事违法为由,将付廷祥等人移送审查起诉。

2015 4 月 ,曙光公司“吸沙 218”采砂船在中标的采砂区域正常采砂,被当地渔民数次阻挠发生纠纷,后经县应急办、水务局、农委、公安局等单位调解处理。事后,县政府给曙光公司重新调整了采砂区域,并顺延230天采砂期限,曙光公司采砂受阻,本来是该案件的受害者,但在2019年,却被专案组以恶势力寻衅滋事违法为由,移送审查起诉。

20191220日,涪陵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付廷祥等人恶势力团伙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指控付廷祥涉嫌3项罪名,即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虚开发票罪。

故案件并不涉黑,付廷祥也未涉嫌“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销毁财物凭证账簿罪”。

二:审查起诉,检察院严格把关,未拔高、不凑数

一审案件经两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历经近6个月,涪陵区检察院于2020512日对付廷祥等人案件提起公诉。

经审查,结论为付廷祥等人不涉恶,更不涉黑。

起诉书指控曙光公司非法采矿罪,江都公司、品信公司虚开发票罪,付廷祥作为三个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指控涉嫌单位犯罪,需对非法采矿、虚开发票罪负刑事责任。检察院拿掉了公安移送付廷祥的寻衅滋事罪。

检察院将2013年代心龙“贝凌号”这一起寻衅滋事,作为付廷伟个人犯罪,另案单独起诉。

公安移送的其他“寻衅滋事”全不成立,检察院对多人作了不起诉决定。

涪陵区公安局对涪陵区检察院“去恶、去罪名、去事实、去人员(不起诉和另案诉)”的审查结论,未复议、未复核,认可该审查结果。

三、一审、二审、重一审的基本情况

一审((2020)渝0102刑初293号)宣判后,付廷祥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2020)渝03刑终173号)法院经审理上诉理由成立,故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2021624日重一审开庭审理后,又把此案移交公安机关重新进行侦查。

202078日,涪陵区法院判决认定付廷伟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付廷伟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付廷伟很快刑满释放。

2020924日,涪陵区法院判决认定曙光公司构成非法采矿罪,江都、品信公司构成虚开发票罪。付廷祥、林剑(曙光公司经理)等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付廷祥被以非法采矿、虚开发票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林剑被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吴海燕等人均被判缓刑,三公司被判罚金,冻结的上亿资金被判上缴国库。

三公司以及付廷祥、林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涪陵区检察院未抗诉,认可涪陵区法院一审判决。

2021222日,三中院以“江都公司举示新的证据,致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显然,这是对江都公司以及付廷祥等人有利的裁定。

2021624日至25日,涪陵区法院对付廷祥案重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庭根据辩护人的申请,要求检察院三日内移送辩护人申请调取的一项关键证据(一个用于认定非法采砂量和犯罪金额的电子数据载体U盘),后涪陵区公安出具说明,该U盘未能找到。

付廷祥案发回重审后,又把此案移交公安机关重新进行侦查,至今两年之久未下达判决书。

四:重庆市扫黑办对涪陵区政法委在协调推进付廷祥等人案件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公开表彰

付廷祥案尚在二审期间,2021114日,重庆市扫黑办公示表彰了涪陵区政法委,其中提到了付廷祥案,表彰政法委协调推进有力。

公示文稿表明,重庆市扫黑办肯定了“在涪陵区政法委的协调下,涪陵区公检法在办理付廷祥案件过程中,经层层把关、实事求是,客观追诉”,重庆市扫黑办认定付廷祥案“不涉恶、不涉黑”。

2021年第二轮追诉:

付廷祥等人案件重一审庭审结束后的第11天,即202176日风云突变。“611”专案组对付廷祥案重启侦查,回炉再造,并对付廷祥等人肆意拔高,加码追诉。

20217月起,涪陵区公安局又陆续抓捕数十人。其中包括2019年第一轮曾刑拘过但未批捕的人、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人;也包括2020年检察院不起诉的人;还包括原一审判处缓刑取保或刑满释放的人,另外还有2019年第一轮侦查时不涉案的人。

2021812日,重庆市公安局“611”专案组、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公开征集付廷祥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第一、原侦查结论被推翻,公安恶意炮制“黑社会”帽子

2019年第一轮调查过的“2005年付廷祥赌博案”,根本未立案。但2021年,付廷祥等人却被立为“抢劫罪”。

2019年第一轮,立案侦查的“代心龙被毁财物案”(属于重复立案,该案早在2013年付廷伟、熊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付廷祥未涉嫌此案。但2021年,却将此案强加给了付廷祥。

2019年第一轮,立案侦查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事实,检察院认定付廷祥不涉嫌此罪,付廷伟仅仅涉嫌其中一起(代兴龙“贝凌号”),公安未复议、未复核。但2021年,在没有新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专案组将2019年第一轮侦查的“寻衅滋事罪”,又强加给了付廷祥、付廷伟。

2019年第一轮,立案侦查的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罪,公安认定付廷祥不涉嫌此罪,但2021年,也强加给了付廷祥。

2019年第一轮,调查过的“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公安认定付廷祥不涉嫌这4个罪,但2021年,又给付廷祥强加上这4个罪名。

2019年第一轮,付廷祥等人被以恶势力团伙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认为付廷祥等人不涉恶,公安未复议、未复核。但2021年,在没有新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公安将付廷祥由上一轮的3个罪名,加码至11个罪名,整个案件被公安炮制成了涉黑重案。

2021122日,涪陵区公安局再次将付廷祥等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第二、原审查起诉结论被推翻,检察院丧失客观、公正立场

公安移送涉黑后,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空降两名检察员,从南川区异地调用一名检察员,与付廷祥案原公诉人涪陵区检察院赵仁哲,重新组建4人公诉团队。

检察院虽加强了公诉力量,但削弱了审查标准和力度,对公安移送的涉黑犯罪,不惜推翻检察院上一轮审查结论,对是否涉黑完全照单全收。在无任何新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将不涉恶、不涉黑的付廷祥案,肆意拔高连升两级,变更起诉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对于公安移送的付廷祥11个罪名,检察院仅仅拿掉了上一轮公安已查,但未移送的“盗窃、敲诈勒索、行贿、故意伤害”案件。

然而,上一轮公安起诉意见书,也同样认为付廷祥不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罪、抢劫罪(未立案)”,检察院此轮审查,没有坚守司法底线,拿掉这3个罪名,适用双标审查案件,明显是为起诉“黑社会”,硬给付廷祥凑罪名。

更为甚者,上一轮公安移送的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案件,检察院审查认为付廷祥不涉此罪,上一轮仅仅另案起诉了付廷伟一起寻衅滋事罪(代兴龙“贝凌号”)。此轮审查,为起诉涉黑,检察院不惜推翻原审查结论,变更指控付廷祥涉嫌两起寻衅滋事犯罪,三起寻衅滋事违法,同时给付廷伟加了一起寻衅滋事犯罪。

为收缴付廷祥等人的财产,检察院将最初起诉的违法所得1.4亿元,变更起诉为6.62亿元,建议法院判决追缴、没收冻结的1.2亿现金,以及查封扣押的数亿资产,并没收“涉黑成员”的个人全部财产。

五:当事人家属的疑虑

付廷祥案被无限拔高指控涉黑后,涪陵区法院种种迹象表明,正以司法之名,顺从干预本案的神秘力量,全力以赴,将付廷祥等人办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并掠夺付廷祥经营近二十年积累的巨额资产,具体表现如下:

1、20219月,付廷祥等人被“6.11专案组”拔高追诉涉黑后,为配合专案组达到整垮民营企业家付廷祥及其企业的目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既无当事人申请再审;也无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移送请求审查;更无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检察院建议的三无情况下,对已生效多年涉及付廷祥经营企业的行政案件再审,将付廷祥的企业的胜诉改判为败诉,最终达到整垮民营企业家付廷祥及其经营的企业的目的。

其中一起,丰都县行政机关败诉并未上诉,当年一审判决生效;另外一起,丰都县行政机关败诉后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行政机关未申请再审。重庆涪陵区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办理该四起行政案件的承办法官,有的被立案审查,有的被诫勉谈话;合议庭成员被通报批评;未被撤销的另外两起行政案件的承办法官,被通报批评,被取消年度评优评选资格;涪陵区法院分管院长、庭长和三中院庭长,被提醒谈话;涪陵区法院院长被约谈,责成涪陵法院党组深刻反思、整改。

如此重压之下,涪陵区法院几无可能再继续公正审理付廷祥案件,恐怕只有配合案件幕后神秘力量,把付廷祥案办成“黑社会组织铁案”。

2、付廷祥案发回重审后,涪陵区法院以申雪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在重一审开完庭后,付廷祥等人被加码变更起诉涉黑,涪陵区法院无任何理由将申雪合议庭成员全部换掉,变成了以李信梅为审判长的新合议庭。

涉黑案开庭前,涪陵区法院又无任何理由的将李信梅审判长换成田凌。

法院如此频繁的换人,无非是换上一位听话的狠角色,快速完成对付廷祥等人判黑的“政治任务”。

3、开庭前三天,涪陵区法院无正当理由将大法庭变更为小法庭;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被诉企业的社保证明,限制旁听;开庭期间,涪陵区法院临时调集当地的街道无关人员去庭审现场占座、占坑;付廷祥、付廷伟、吴海燕亲属均无旁听名额,法院变相不公开审理案件,搞虚假公开;甚至,付廷祥案审理期间,涪陵区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也是变相不公审理,想旁听的人员,根本进不了法院。

4、审判长田凌只顾强推庭审,对辩方合理诉求,要么直接驳回、要么置之不理,不与辩护律师做任何沟通,庭审中还经常打断辩护律师发言。

5、涪陵法院提前预备了视频法庭,付廷祥等人因法庭不保障其诉讼权利,稍有情绪激动,审判长田凌便责令法警将其带入视频法庭受审。

6、审判长田凌因审理过本案涉黑指控中的一起寻衅滋事(第一轮追诉,付廷伟因代心龙”贝凌号“这起寻衅滋事,被单独起诉,审判长是田凌),非但不主动回避,辩方申请其回避,竟自行决定驳回,严重违法审判。

7、因空降、异地调用检察官无出庭资格,且颠覆上下级检察院监督制度,辩方要求法庭解决,审判长田凌同样驳回。

8、公诉人赵仁哲提审吴海燕时曾明确告知付廷祥案不涉黑,但没有办法。赵仁哲还曾在上一轮另案起诉付廷伟寻衅滋事时,付廷伟否认参与过指控的那起寻衅滋事(代心龙“贝凌号”),被赵仁哲反复诱逼认罪认罚。赵仁哲明显已无法客观、公正履行职责,辩方申请赵仁哲回避,同样被田凌驳回。 

六:当事人家属的诉求

曙光公司中标采砂区域持证采砂,曾给政府交纳上亿元资源费,付廷祥等人没有非法采矿之故意。2010年至2016年间,重庆采砂行业非常不规范、管理混乱,势必造成企业有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指控公司虚开发票,案发后企业补交了税款,未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指控寻衅滋事,全部因采砂纠纷引起,且无一轻伤害后果,当年连治安处罚都够不上;指控故意毁坏财物罪,早已案结事了;指控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罪,因付廷祥等人被不当追诉而引发;指控抢劫罪,实乃荒唐无据;指控商砼垄断违法,拟追缴4亿余元违法所得,明显为趋利执法。

付廷祥案第一轮追诉中,市、区两级公安按扫黑除恶标准侦办,检察院按普通案件起诉,不是保护伞在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也不是办案人员玩忽职守,而是秉持理性和良知,坚持了法律底线,重庆扫黑办给予了公开肯定。

付廷祥案第二轮追诉,被无限拔高、凑数,遭遇严重司法不公,明显是“薄王欲孽”在干预案件,“薄王遗毒”或是杀良冒功;或是帮助幕后诬告者排挤付廷祥企业;或是趋利执法,杀鸡取卵。

疫情过后,从中央到地方,天天大力宣传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中央提出,要把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习总书记早在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重点强调“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重庆涪陵区司法机关在办理付廷祥案件过程中,无视总书记对保护民企的最高指示,公然对抗党中央关于保护民企的各项政策,肆意践踏法律,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有鉴于此。

我恳请袁书记、胡市长亲自督查此案,千万不能偏听、偏信虚假汇报。对付廷祥等人这起“严重颠覆上诉不加刑制度,程序严重错乱,被无限拔高、凑数”的案件,请立即敦促“刹车”,责令司法机关实事求是,将案件拉回法治轨道,公平、公正处理,切实维护好重庆司法形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切莫寒掉企业家们的信心!

我代表付廷祥案当事人亲属给主持正义的领导叩首!

 

付廷祥、付廷伟父亲:付朝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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